岚皋:小警务 大作为 以改革创新促警务为民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1日 来源:岚皋县公安局 【字体:

 

近年来,岚皋县公安局以探索“大部制”“战区化”改革为统领,找准改革“切口”,用“小警务”促进“大和谐”,用“小积累”夯实“大根基”,用“小创建”构建“大平安”,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社会治理成效显著。

———创新组建“小帮手”整合治安信息员、法制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暂住人口协管员、红袖章队伍、治保会成员等群众组织,组建治安“小帮手”,协助做好治安巡逻。利用微信和QQ建立宾馆、网吧、二手回收等“六圈”群,夯实防控网络,实现人、地、物、事和组织的全方位掌控、全程化管理。

———精准提供“小服务”打造“互联网+警务”新模式,建立在线报案、网上办事、交流互动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民生警务平台,实现“外网直接受理、内网一站办结、平台及时反馈”的“在线式”服务。采取流动服务车、移动小分队、百名民警进万家形式,主动开展“上门式”问需服务。延伸实行电话预约、错时延时等“等待式”服务,让群众办事无时差零障碍。

———主动查办“小案件”按照“老百姓最痛恨什么犯罪就严厉打击什么犯罪、老百姓反映什么治安问题最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主动与卫生、食(药)监、消防、工商、安监等部门协同作战,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抢劫、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常态化开展“破小案、暖民心”行动,对群众关注的身边“小案”,既立更破,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

———摸排管好“小对象”认真摸排辖区内10至25周岁有轻微违法青少年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群体,逐一登记造册,落实社区民警与干部双向帮教机制,采取一帮一措施,一人一策,帮他们回归社会。对摸排出的重点对象和重点稳控场所,落实专人专班,靠前获取预警性、深层次情报信息,做到未雨绸缪。

———排查化解“小纠纷”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坚持“能调则调”“多调少罚”等柔性方法,牵头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错必纠,公开信访工作程序、办案进展情况和案件办理结果,做到信息早获知、问题早发现、纠纷早调处、事情早解决,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防止小纠纷转化成治安、刑事案件,防止小矛盾演变为非正常上访及群体性事件。

———清查消除“小隐患”推行日常查、突击查、交叉查、随机查、反复查“五查”工作法,加强网吧、游戏厅、娱乐场所“黄赌毒”检查,强化出租房屋治安监管,及时排查整治道路交通隐患和校车隐患,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盲区”和安全防范“盲点”。建立治安通报制度,通过媒体通报、上门告知、手机短信、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定期向有关单位和群众通报社会治安形势,强化宣传,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注重搞好“小防范”。以创建“零发案社区”和预防减少可防性案件为目标,以居民小区为基础单位,推动新建和老旧小区实行物业管理。对有条件的社区,协调相关部门,实施封闭合围,减少出入口,配备保安门卫力量,安装监控技防设施,严格落实凭证(刷卡)出入制度。加强新建居民小区监控探头安全防范设施建设,不断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

———营造良好“小环境”在辖区内重点企业设立警情联系点,主动走进企业,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了解企业经营、周边治安动态、重点工程建设等情况信息,有效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及时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高度重视“小建议”坚持上门走访、带案下访、预约接访、个别专访、电话回访“五访机制”,主动向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社区干部、执法警纪监督员、企事业单位、辖区群众和居民代表汇报公安工作,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执法警纪监督员、村(社区)干部监督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改进工作作风。

———认真履行“小职责”引导民警坚定服务理念,履行好执法和管理职责,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发生,克服特权思想,消除办事推诿拖拉、执法态度生冷硬横等不良现象,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打下坚实基础。

通过推行民生警务,5年来共发展各类“小帮手”2215人,协助破案892件(次),排查化解各类“小矛盾”“小纠纷”2213起,防止“民转刑”案件130余起,查办各类“小案件”2015起,排查整治各类“小隐患”1685处,各类发案特别是重大案件持续下降,2016年被公安部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210工程”建设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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