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公安局“三项措施”全面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新形势下有效应对各类突出问题,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载体,对全面推进平安安康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创新完善辖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石泉县公安局采取“三项措施”全面推进,有效落实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提高认识,全面规划。在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石泉县公安局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总体要求,积极动员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主动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把防控体系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任务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建设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为进一步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政策、经费保障。
二是明确责任,强化协作。石泉县公安局根据市公安局《2015年全市公安机关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对逐项任务都确定了牵头部门和具体责任单位,各牵头部门担负牵头责任,认真组织具体责任单位落实好任务内容,并及时收集汇总相关情况;各具体责任单位按照牵头部门的要求,积极主动开展相关工作,并上报相关情况,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求各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借助综治组织的协调作用,发挥有关部门职能作用和社会单位的协同作用,扩大公众参与,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有效落实。
三是细化任务,强力推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石泉县公安局针对公安机关承担的任务内容,制定了《石泉县公安局落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任务分解表》下发各单位,并要求各警种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各牵头部门和各具体责任单位结合各自承担的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治安防控建设任务扎实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