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创新举措推动执法权力阳光规范运行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6日 来源:汉滨公安分局 【字体:

 

近年来,汉滨分局借力公安改革东风,创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起全流程多位一体的执法监管工作新格局,赢得了上级公安机关肯定,被公安部全国推介,30多个省内外市县公安机关前来参观交流。

一、规范专门法制机构设置。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队伍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法制部门的审核监督把关职能作用,20153月起,分局法制室正式更名为法制大队,作为一线执法实战单位,由原来的股级升格为副科级建制。在一线办案单位配备了专(兼)职法制员,主司本单位承办案件的审核把关,从源头上杜绝冤假错案发生。

二、完善执法保障设施建设。先后投入310余万元建成了450标准化案事件物证管理中心,自主研发了智能型流程化物证管理系统,属国内首创研发,其技术水平优于欧美发达国家物证管理水平。投入80余万元推动所队档案等级达标认证工作,完成了全局所有案事件物证及档案分类入库。搭建了全局执法记录仪、视频证据采集、存储管理平台,一线民警执法记录仪配备达到100%。建成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和22个标准化基层办案区,实现了执法办案全程监控和同步录音录像。目前,城市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已经市发改委批准立项,正在推进实施。年底前,集“嫌疑人看管、案件审查、综合保障”一站式管理模式将正式运行。

   三、创新执法监督保障制度。在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制度的同时,相继制定出台了系列制度,完善执法监督保障体系。一是推行《公民诉求事项受理办理工作规定(试行)》,建立执法责任清单制度,把执法职责细化分解到警种、部门。二是推行《汉滨分局执法勤务工作规范》,细化执法标准和执法流程,明确各项警务工作具体要求。三是推行《汉滨分局案(事)件现场勘查工作规范》和《汉滨分局案(事)件物证管理工作规范》,推行物证集中保管模式,对现场勘查和物证的提取、移送、入库、保管、借阅等环节逐一进行规范。四是建立刑事案件定性处罚集体讨论制度,完善刑事案件六级审核审批制度,确保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办理规范。五是制定了《汉滨分局办理案件操作规程》,做到严格履职、各负其责、有效监督、依法办理,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六是全面落实由法制部门牵头,纪检监察、督察、审计、信访配合,主要执法办案部门按办案流程自控的执法管理机制,对法律制度执行及执法质量实施全程监督。

 四、常态开展执法教育培训。积极组织民警参加公安部举办的系列法律讲座暨“公安机关大讲堂”活动。积极组织民警参加公检法司机关规范司法行为联席会,形成了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强化了民警依法自觉接受检法机关监督意识。积极组织民警参加法院旁听庭审活动,积累了出庭应诉工作经验。对被检察院退卷补侦、法院判决无罪或撤销裁决的案件,组织办案单位民警实行“一对一”、“面对面”的个案解剖,确保问题及时整改、短板得以补齐。

五、强力问责确保执法公正。公开发布《汉滨分局五项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开展瑕疵案件评查通报活动,实施办案场所全程视频督察巡查制度,倒逼全警执法理念的强制入轨。完善主办侦查员制度,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对每起个案、每个问题,特别是冤假错案,都在严格追究办案民警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法制员和审批领导的审核、审批责任,倒逼每个执法单位、每名办案民警都能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近年来,全局案件评查合格率达100%,案件评查优秀率到90%以上,无一例国家赔偿案件、行政复议变更裁决案件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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