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以执法规范化为根本执法公信力明显提升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31日 来源:石泉县公安局 【字体:

 

今年以来,石泉县公安局坚持以“法治公安”建设为统领,以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民警执法素养明显提升。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和基层一线民警这一执法主体,以基层执法需求为导向,确定了以学习现行公安法律法规、日常业务知识和开展典型案例分析点评、执法疑难问题研讨及执法操作技能培训演练、现代警务科学技术应用普及等为活动主要内容,实现了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目的。先后组织民警开展“执法办案实用业务知识”、“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使用”以及《行政处罚法》、《刑事诉讼法》等专题培训,初步形成了“规范执法培训持续开展、基本执法素质持续提升”的良好局面。

二是执法制度创新稳步推进。全面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由法制大队牵头,设立案管中心,在各派出所设立案管室,建立案管中心与“110”接处警及各执法单位无缝衔接机制,切实做到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查、办案受监督。全面推广阳光执法办案平台应用。加大全省执法办案公开信息查询平台应用培训,实现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刑事复核网上公开,健全网上公开投诉、监督机制,让当事人能够随时查询案件办理情况,切实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

三是常态运行案件统一审核。严格落实办案民警、法制员、所队长、法制民警、局领导五级审核把关制度,从受(立)案件、采取强制措施、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等各个执法环节入手,分级负责,逐层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执法办案质量。全面实行刑事、行政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制度,对各类刑事案件及局裁治安案件全部由法制大队进行统一审核,重点开展立受案审核、强制措施审核、案件处理审核、证据审查复核,严把办案质量关。同时,以刑事案件法制统一出口为中心,对提请逮捕、移送起诉、复议复核等案件办理以及接受检察或司法建议等需与检、法部门对接的工作,全部由法制大队开展,各办案部门不再单独与检、法部门联系。

四是执法办案系统深度应用。狠抓执法办案系统应用网上巡查,将各单位网上办案情况纳入常态化管理,开展“日查周巡月通报”。截止目前,共下发网上巡查通报40余期,个案监督通知书32期,纠正各类执法问题178次 同时,严格落实案件办理网上流转制度,今年以来,该局实现了案件录入率、材料扫描率、案件办理网上流转率“三个百分百”目标。

五是规范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方面,通过“三管同心”室对全局执法办案、内部管理等方面开展实时视频监督,编发视频督察通报,纠正不规范问题。另一方面,深入开展“执法回头望”活动,落实内部执法监督,推行执法办案倒查一级责任制度,对瑕疵案件,发出“整改通知”;对疏漏案件,发出“执法通报”对过错案件,发出“个案监督”,追究办案单位主要负责人执法责任,并要求办案单位对整改和继续追责情况进行书面回复。在此基础上,严格落实“执法必有责、失职必问责”制度,对执法单位和个人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纪检、法制发出预警,组织约谈,同时对存在执法过错的,记入执法档案,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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