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8日 来源:汉阴县公安局 【字体:

 

汉阴县公安局以建设法治公安为总目标,以创建全国执法示范单位为总抓手,坚持把执法规范化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系统性工程常抓不懈,持续性探索创新,2012年、2014年、2016年连续三轮成功创建“全国执法示范单位”,是我省近年来唯一连续荣获“全国执法示范单位”三连冠的县级公安局。

一、主动实施“三大工程”,系统谋划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2011年以来,县局新一届局党委班子经过研究,确定了以“抓执法促规范、抓执法促业务、抓执法带队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布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持续专题研究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等。同时,局党委多次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争取机构、人员、经费支持,将执法硬件建设纳入县财政预算,为规范执法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全警工程”来抓。按照“抓全警、全警抓”的思路,全面推行“警种联动”,构建了党委领导、法制牵头、警种部门共同参与的“大法制”格局。明确警种部门“一把手”第一责任,每年初与各警种主要负责人签订《执法规范化建设责任书》,逐项细化分解重点任务,形成了全警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持续工程”来抓。围绕“主体、制度、管理、硬件”四位一体,通过积极创建“全国执法示范单位”,夯实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基础,执法素养、执法硬件、执法行为等大幅度提升,规范执法工作实现了跨越发展。在“四位一体”的基础上,县局持续发力,聚焦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这一核心,强势推进顺应公安执法改革趋势的“五大体系”建设,切实扎紧了执法权力运行的制度篱笆。

二、紧紧围绕“四位一体”,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围绕主体建设,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建立了“常规学+请进来学+走出去学+激励学”的四学相加法教育培训模式,推行了普及式培训、问题式培训、实战式培训“三大培训机制”,开辟刑侦、交警、治安和派出所“四大培训阵地”,有力提升了执法培训实战化水平。同时,不断加强民警执法习惯养成教育管理,强化民警法制意识,筑牢了规范执法思想根基,有效提升了全警执法水平。二是围绕制度建设,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强化执法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常用执法操作规范》《交通民警“七严禁七规范”》等执法制度;完善执法安全标准,制定了《规范执法办案若干问题规定》,对易出问题的执法办案重点环节设定“禁区”和“红线”;完善执法保障标准,制定了《执法设备管理使用规定》等制度,对执法设备配置、管理、使用等作了明确规定;加强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建立了多元化的执法监督机制、科学化的执法考评机制,推行了严格的执法问责机制,完善了责任、督查、考核、奖惩“四到位”的执法责任体系。三是围绕硬件建设,推进执法基础现代化。对业务技术大楼实行办公、办案、接待、生活四个区域物理隔离,设置了350平方米的全封闭标准化办案区、700平方米的一级示范刑事科学技术室、100平方米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筹资736万元全部用于执法办案场所改造和配套设备购置,完成了11个派出所的规范化改造;建立了标准化审讯系统,全局所有办案区实现了无盲点监控,执法办案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同步刻录光盘。同时,给全局48辆执法车辆全部安装了GPS定位系统、视频传输系统,为一线243名执法民警全部配备“执法记录仪”,满足执法办案需要。四是围绕网上执法,推进执法管理信息化。以全省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应用为抓手,率先推动网上执法强制入轨,所有案件一律实行网上办理、网上审核、网上考评,案件网上流转率、证据材料上传率均达到100%;制定《办案区管理使用规定》等10余项制度,推动了办案场所精细化、规范化使用。同时,推行了物证和涉案财物条码管理,有效杜绝了传统管理混乱、丢失损毁等问题;实行未破案卷信息系统管理,建立了未破案卷电子台账,为案件串并、侦破提供方便;实行执法活动全程可视化管理,所有案件从接处警入口环节直至案件办结整个执法过程,全程实行音视频记录,刻录光盘附卷,可回溯式管理。

三、探索推行“五大体系”,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以“两统一”改革为突破点,建立“全程式”执法运行体系。把刑事案件“统一入口、统一出口”作为规范执法办案流程管控的“杀手锏”,整合法制、刑侦部门案审职能,高标准组建法制大队,下设“两队一中心”,法制民警由5人充实到12人。通过抓机构、转观念、抓权责、强机制,建立高效的执法运行体系。截至目前,全局刑事案件提请批捕和移送起诉率同比分别上升了9.38%10.57%二是以受立案改革为关键点,建立了“外延式”执法管理体系。设立了案件管理中心,对受案立案集中统一管理,严把案件入口关;建立了接报案登记制、受案立案审查制、案件内部移交等10余工作机制,实行受立案日巡查、周汇总、月通报。受立案制度改革以来,全局警情录入数同比上升31.16%,受理行政案件同比上升127.3%,有效解决了接处警不规范、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拖案不办等执法突出问题。三是以可回溯管理为着力点,建立“无缝式”精细监督体系。建立完善了集使用、维护、管理、监督、考核于一体的执法办案场所管理应用机制,统一对全局执法办案场所标准化审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对县局办案中心实行专人集中管理。投资80余万元,成立了音视频管理中心,建立了智能化光盘管理库系统,对音视频资料的采集、下载、刻录、存储等全部实行分级分类、防尘防磁管理,实现了从接处警源头到案件办理终结,全过程可永久记录回溯。四是以“互联网+”为核心点,建立“阳光式”执法公开体系。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开通了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在县局机关、各办案部门设立了执法公开查询站,为群众提供了网上自助报案、查询案件办理进度等服务,确保每一起案件办理都能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五是以执法过错追究为落脚点,建立“条款式”执法追责体系。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追究规定》作为强化内部执法监督的重要举措,通过细化情形条款、列出责任清单,从事前、事中、事后等环节全程监督,实现执法过错追责条款式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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