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三学一练”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1日 来源:石泉县公安局 【字体:

 

为进一步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勤形象,树立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石泉县公安局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立足实战,突出重点,采取“三学、一练、一抓”措施,有力的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学理念。以当前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牢固“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切实把岗位大练兵作为充电、提高的过程,作为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工作作风及端正执法服务态度的机会,做到人人参加练兵、人人得到提高。

二、学法规。组织民警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始终铭记公安“五条禁令”、“八条严禁”等规定,并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实际,认真总结,反复推敲,及时记录学习笔记和书写心得体会,使该局交管民警真正达到能知善用的要求,全面提升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勤执法水平,同时营造出文化育警的良好氛围。

三、学规范。为进一步规范大队全体民(协)警的行为举止,培养民警良好的警容警姿,塑造人民警察良好形象。一是从规范警容警姿着手,组织开展队列大练兵训练;二是从规范执法用语着手,组织开展“规范文明用语”活动,要求民警在执勤执法时,熟练掌握和准确运用工作规范中的“常用执勤执法用语”,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的同时,坚持“四个必须”,运用文明用语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在执法过程因用语不规范或不文明造成的违法违纪问题。

四、练技能。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广大民警中积极开展互帮互助活动,组织民警开展队列动作、交通指挥手势、业务理论等科目的系统培训,并对执法工作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进行监督,努力从源头上遏制执法过错行为的发生,全面树立石泉交管民警执法、规范执法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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