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多措并举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发展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1日 来源:汉阴县公安局 【字体:

 

今年以来,汉阴县公安局根据全县信访工作实际,对症下药、因情施策,突出机制建设、拓宽化解渠道、强化源头治理、树立底线思维,扎实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发展,全力净化全县信访环境。

一、突出机制建设,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水平一是实行首接责任制度。落实初信初访首接首办责任,杜绝初信初访案件因答复不及时、办理质量不高、解释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众越级访。二是实行接访包案制度。重点抓好各单位领导的接访工作,推行领导带案下访、主动约访、登门回访常态化。三是实行信息研判制度。对矛盾纠纷排查、信访事项评估等工作保持常态化分析研判,在重要节点及时掌握重点人员情况,针对性开展预警措施,有效防止越级访、非访、集体访等问题发生。四是实行诉访分离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从信访工作中剥离出去,做到不受理、不交办、不协调。加大对非涉公安信访案件的甄别力度,依法依规转交出去。五是实行考核奖惩制度。将信访工作纳入考核,对信访工作出色的民警,加大表彰奖励力度,优先提拔任用,对工作不力的,严格倒查追责。六是实行信访监督制度。信访部门对因执法不规范、违法违纪引发群众信访,或办理信访案件推诿拖拉等问题,提出《信访工作建议书》,分别向办案单位或法制、督察、纪检部门提出改进工作、案件评查、责任倒查追究建议,促使民警依法履职。

二、拓宽化解渠道,及时妥善处理信访事项一是强化外部沟通协调。县局借助多方力量化解公安信访事项,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作用,有效协调、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多层面、多角度研究分析信访诉求,做到信息联通、工作联手、措施联动,全力解决信访问题。二是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特别是村(社区)委员会等基层干部排查纠纷、化解矛盾、协调解决信访问题的智慧和优势,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疑难复杂的事项不出县”。三是强力推行阳光信访。通过视频接访、网上受理信访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将接待来访、办理来信、网上投诉等信访事项放在网上流转,把受理、办理和结果等重要环节通过网络公开,实现信访事项的“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增加信访工作透明度,提高信访公信力。四是合理运用迂回战术。对一些信访事项依照法律规定确实无法解决,或已经解决但上访人不满意的,综合采取法律、经济和教育、疏导、帮扶等办法,解决上访群众实际困难,确保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争取群众息诉罢访。

三、强化风险意识,狠抓信访问题源头预防一是提高民警综合素质。加强民警法律法规培训,做到规范文明执法执勤。尤其要求公安信访工作人员不断拓展法律知识面,尽可能的掌握较多的法律法规及办案程序,并具备很好的群众工作能力、说服引导能力、随机应变能力,对来访人员提出的诉求,依法依规即时有条有序解答,做好先期教育引导与安抚工作。二是加强执法环节监督。通过对案件评查、回访等有效措施,促进办案依法办案、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并以此及时发现和解决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执法突出问题,将矛盾化解工作前移,及时有效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三是提升公安服务效能。创新管理方式,简化办事程序,缩减办事时间,提高管理效能,优化服务质量,加强公安行政管理工作,防止因管理服务不到位、不及时等问题导致群众上访,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四是坚持信访责任倒查。涉及公安信访事项的,县局将立即进行责任倒查,一经查实,从严查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

四、树立底线思维,努力营造良好信访氛围一方面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加强信访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公民守法意识;尤其加强对信访事项受理范围、终结机制等政策的宣传,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对于无法回避的重大非正常上访事件和典型案件主动发布消息,开展正面引导,有效防止网络和媒体负面炒作事件的发生;适时宣传依法处理的违法闹访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信访氛围。另一方面,规范信访行为。对上访诉求有理但行为过激的,加强说服解释和思想疏导;对经依法终结,当事人仍然无理缠访的,加强教育训诫,动员上访人亲友、基层组织,共同做好停访息诉工作;对在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特别对以信访为借口,缠访、闹访、缠诉或者以此为借口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依法严厉打击;因违法闹访依法受到处理的,公安机关不受理其以此为由提起的信访,同时做好教育稳控工作,防止发生极端事件。

阅读人列表 已有0人阅读,已被阅读
各县区信息统计 各部门信息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