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白河县公安局树立“法治公安”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意见》,以四项建设为引领,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严把案件质量四道“关口”,着力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队伍整体执法效能新提升。
一、强化执法记录运用,严把“公正规范”关。一是规范接处警环节,促源头更加规范。紧抓接处警环节的执法音视频记录使用,以“日清、周结、月查”督导等方式推动落实,通过规范接处警源头,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目前,各所队均按照“逢警必录、一案一存”的管理制度,接处警执法记录仪使用率达到100%。二是规范取证环节,促证据更加有效。在取证过程中,进一步规范执法音视频记录,堵塞问题根源,杜绝因检查、搜查环节的程序合法性以及扣押环节涉案财物的规范性等,甚至出现退查、降格处理及无法处理等问题,使证据收集更加充分有效。三是规范处罚环节,促程序更加合法。在告知、送达等环节严格落实执法音视频记录,避免出现被处罚人拒绝签字,事后谎称未收到相关文书,主张程序违法,要求撤销处罚等被动局面,使执法更加规范透明。
二、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严把“前沿阵地”关。一是建立案件审核通报制度。采取每月定期通报、公开通报和单独通报等多种方式,严格落实执法考评“八个一”工作机制,每起案件从受理、立案到移送起诉,均有法制审核人员全流程把关,实时跟踪案件办理全过程,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办案人员纠正,由静态参谋式监督转变为动态实战型服务。二是健全法制员跟班学习制度。从业务执法部门抽调法制员脱产跟班,每期学习时间为1个月,积极参加法制大队集体通案,会商研究疑难个案,定期参加执法质量交叉检查,确保法制员充分发挥执法管理和指导职能。三是完善法制员考评制度。不断探索完善考核考评机制,针对考核标准低、内容笼统、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修订考评办法,提高办案质量在考核中的比重,同时将法制员案件审核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提高法制员履职能力。
三、强化办案平台应用,严把“同步流转”关。一是强化培训提素能。以“会用、用好、用精”为目标,通过集中培训、统一答疑、个别指导等形式,提高民警执法办案平台办案水平。二是严格规范明要求。要求各单位统一将受理案件的电子笔录、物证、书证、法律文书制作等在执法办案平台上实行同步流转,做到电子文本和纸质卷宗同步,案件办理线上与线下同步。三是狠抓执行促落实。凡案件证据种类、文书制定时间和内容等线上线下不同步、不一致的,原则上不予审批。目前,全部实现了侦查措施、证据材料、审核审批、法律文书同步流转、同步生成,有效杜绝了线上线下“两张皮”。
四、强化案件质量考核,严把“审核评查”关。一是领导重视,落实责任。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审核把关制度,对办案部门法制员、办案部门负责人、法制部门、分管局长层层落实责任;建立案件集体研究制度,成立以局长为主任的执法管理委员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有争议案件集体研究、公开审议,最大限度杜绝执法偏差和决策失误。二是强化保障,提高标准。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为载体,为法制大队增配办公用房3间,配全了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施,并投资8万余元建成高标准的案管中心。同时,在法制大队下设执法监督中队、执法管理中队、案件管理中心,在全局范围内选出2名民警充实到法制大队,明确职责分工,规范案件审核。三是严格评查,落实奖惩。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开展案件评查,并将执法办案考核与干部提拔、推优受奖相挂钩。在考核中,坚持数质并重,使执法办案考核更加科学合理,进一步激发民警执法规范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全面提升整体执法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