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建立“四化五色”动态监管机制提升治安基础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3日 来源:石泉县公安局 【字体:

 

为推动基层所队把治安基础工作做实、做细、做常态,石泉县公安局探索建立基础信息“四化五色”动态监管机制,按照“分类采集、分级监控、分色预警”的原则,对治安基础工作采取“信息化管理、责任化落实、公开化承诺、社会化监督”四种手段和“绿、蓝、黄、橙、红”五种颜色动态监管,着力增强工作针对性、时效性,最大限度防止因失控漏管而发生重大案、事件。

一是扎实推行四化管理。推行“信息化”管理,实行日常工作与采集信息同步运行制度,全面采集人、事、物等治安要素信息,做到能采尽采、动态更新。推行“责任化”落实,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对立信息资源定期交流交换机制,实现治安基础信息资源共享;辖区所发重大案件、事件、事故的,通过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民警的责任;推行“公开化”承诺,通过该局阵控平台及时向所队推送,并适时发布,局主要领导定期听取部门负责人操作演示汇报,及时了解辖区“五色”动态监管情况;四是推行“社会化”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将监督举报的相关信息反馈给各警种部门。

二是大力实施“五色”预警。各派出所对所采集的“人(八类重点人员、流动人口)、事(矛盾纠纷)、物(行业场所、内部单位)”信息进行集中研判,根据其现实状态及安全程度,对照评色参考,逐一标注色级,对需要一般关注的标注为“绿色”,实行一月一管控;需密切关注的标注为“蓝色”,实行半月一管控;需重点关注的标注为“黄色”,实行一周一管控;危险的标注为“橙色”,落实专人三日一管控;极度危险的标注为“红色”,落实专人24小时管控。在行业场所检查时,对未发现安全隐患,未受到行政处罚的标注为“绿色”;对发现安全隐患,可当场立即整改的标注为“蓝色”;对连续两次检查和抽查均发现安全隐患,且不能当场整改的标注为“黄色”;对连续三次以上检查和抽查均发现安全隐患或书面责令限期整改的标注为“橙色”;对安全隐患未限期整改,当年受到行政处罚,因管理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可能导致案事件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标注为“红色”,进行分类分层级落实管控措施,增强了管理的针对性。

三是全面实行动态监管。将五类治安基础信息划分五个层次对应“绿、蓝、黄、橙、红”五色,分别确定相应的监管时间、监管方式和监管密度,实行色级动态升降监管,做到去大存小、去优存劣。紧盯高危色级,有针对性、主动性的开展隐患排查、稳控化解工作,严防发生各类重大案事件。39日,该局民警了解到辖区一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张某财(男,现年51岁,2004年暴力将邻居致死,经鉴定系在精神病发病期间作案,免于刑事追究)近期精神病复发,经常殴打妻子、损毁家中财物,已有肇事肇祸迹象,当该局民警会同相关部门将张某送至精神病医院治疗。仅在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该局协同对排查出的6名重度精神病患者及时进行了救治救助,落实了动态管控措施,有效预防和遏制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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