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实施“智慧法制”提升管理水平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7日 来源:石泉县公安局 【字体:

 

近年来,石泉县公安局围绕公安改革总目标,以“智慧法制”为引领,深入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和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充分发挥法制部门职能作用,严把“执法质量关”,全面规范阳光警务公开系统及执法办案系统流程,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水平。

一、实施“智慧法制”,提升管理水平。一是深化执法音视频采集管理平台建设。为进一步加强现场执法音视频管理,规范民警现场执法活动,该局按照高质量、高标准、全覆盖的基准,全面完成了执法音视频采集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场所执法和现场执法音视频数据的集中管理。该平台以点对面的形式将执法数据采集后统一上传平台进行集中管理,有效解决了执法记录仪使用不规范,管理混乱局面。二是深化办案区智能管控平台建设。按照“智慧法制”要求,该局大力推进办案区智能管控平台建设,该平台以办案场所人员定位管控切入,配合办案区电子手环、识别卡应用,力求对进入办案区的人员,达到“人员智能识别、轨迹自动提取、资料按序串接、音像打包刻录”标准,确保“四个一律”要求全面、规范落实和监督、管理的智能、客观;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增强证据音像证明力。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三是深化智能光盘管理系统建设。随着规范执法的深入推进,同步录音录像光盘成为案件的必需品,与此同时,同步录音录像光盘的数量剧增,随意存放,不能统一管理的问题成为难题。对此,该局建成智能光盘管理系统,实现了一盘一仓一定位,确保了存放安全,提高了工作效率,真正实现了光盘智能化管理。

二、强化“系统应用”,提升规范水平。一是狠抓网上巡查。该局法制部门将各单位网上办案情况纳入常态化管理,开展了“日查周巡月通报”,进行精细化考核。每日安排专人对执法办案系统各项考核比率开展定期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联系执法办案单位及民警,督促整改,有效提升了执法质量水平。二是狠抓执法考评。法制部门按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要求,以不断完善日常执法监督考评机制为目的,实行月考、季评、年总结的考评方式,将执法监督考评与案件办理同步进行,在案件逐级审核时即予以个案考评,注重从办案源头发现和纠正问题,并将日常审核考评分值计入执法单位和民警的执法档案中,成为年度考评的依据。狠抓执法公开。该局依托“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系统”,形成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适时出台相关工作规定,用以规范公开的时限及责任,且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特例,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深化“体制改革”,提升法治水平。一是全面规范受案立案改革。重点规范警情、案件、管理的无缝对接,加快推进案管中心、案管室与“110”等警情源头、与民警接处警等执法节点的无缝衔接机制,借助信息化手段强化执法源头管理,加大跟踪督导、巡查追责力度,规范受立案工作。二是全面深化“两统一”机制。建立、细化符合执法质量终身责任制和现实管理需求的两统一分级责任台账,强化警种、部门领导的分级把关责任,加强案审民警实战培训,严格刑事案件入口、出口环节监督管理。三是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定期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形成逮捕、起诉、审判等环节相对统一的证据形式和标准,同时,与检法机关建立重大案件研讨、协商机制,确保案件“捕的了、诉的出”,实现执法工作发挥最大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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