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公安机关关于开展受立案制度改革自查工作相关精神,进一步强化受立案监督管理、完善工作流程,加强受立案工作信息化应用水平,全面深化受立案制度改革,石泉县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组织开展受立案改革自查工作,现已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为深入推进受立案改革自查工作,该局将此项工作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工程,由“一把手”负责主抓,相继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落实及责任分工,同时,由法制部门及时制定工作方案,以强硬措施狠抓落实。
二是责任落实到位。该局结合上级工作要求,按照“定人、定岗、定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精心制订自查方案,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力量保障到位,并联合局督查部门定时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自查整改到位。紧密围绕工作任务,采取“查、改、建”的方式开展自查整改。“查”就是查找出受立案具体环节产生的问题,分析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改”就是对照问题进行整改,实行边查边改,边建边改;“建”就是针对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进行研究,采取建章立制,固化流程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四是建立机制到位。该局从流程环节、制度机制、信息化运用上查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以此为导向,坚持围绕中心、统筹兼顾、追赶超越的原则,及时修订相关规章制度,同时根据需求建章立制,确保受立案制度改革工作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