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汉阴县公安局以人民满意为导向,把人民满意作为工作总目标,围绕打击、防范、管理、服务“四轮驱动”为载体,着力打造民生警务,不断提升群众“四项指数”。
一、围绕“三心同步”强打击,着力提升群众“平安指数”
一是严打暴力犯罪,侦大案安民心。围绕“秦鹰”专项行动,集中优势警力,实行刑侦、网安、国保、指挥中心情报等部门合成化作战,重拳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成功破获“3.06”张某故意杀人案1起,抓获犯罪嫌疑1名,及时消除社会不良影响,现行命案破案率8年达到100%,确保了全县社会安定。二是严打侵财犯罪,破小案暖民心。组建专业打击队伍,在刑侦大队下成立反侵财中队,专司打击盗窃、诈骗等侵财类违法犯罪,用破大案的决心和措施破小案件,创新小案领导分片包抓负责制,坚持信息化和传统方法结合,精准打击盗抢骗侵财类犯罪。今年来,破获“盗抢骗”类案件35起,运用紧急止付功能成功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6起,打掉犯罪团伙4个20人。三是破案追赃并重,挽损失稳民心。坚持“有赃必追究、破案必追赃、追赃必返还”,最大限度的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今年来,共举行8次反赃退赃仪式,为群众返还涉案财物50余万元,破获的盗窃、诈骗等侵财案件追赃率达60%以上。
二、推动“三个升级”重防范,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指数”
一是推动“天眼防控”升级。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将“天眼”三期工程上升为全县十大民生工程,投资1800余万元,改造视频前端400个,专班落实推进,实现城区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二是推动“阵地防控”升级。将全县划分25个巡防网格,巡防工作从城区中心向全县覆盖。依托城区5个囤警点,充分发挥巡特警职能职责,加强党政机关、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24小时屯警街面,有效压缩了违法犯罪空间。同时,建立11个派出所巡警中队、3个治安卡口,巡逻防控工作向各村组、社区延伸。今年来,巡防发现处置警情313起,协助破案21起,抓获嫌疑人31人,化解矛盾纠纷117起,救助群众57人。三是推动“群防群治”升级。全面加强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建立了一支2130名治安中心户长、5150名红袖章、3188名治安联络员、243名驻校保安的群防组织,形成警民联防联动格局。
三、实施“三个创新”细管理,着力提升群众“认可指数”
一是创新流动人口二维码管理。针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及特殊群体管理存在的发现难、管理难等问题,创新提出“房屋数字化电子门牌管理”理念,自主搭建流动人口“二维码”管理平台。群众可以通过“电子门牌”与公安机关互动,自主申报办证,开展群众咨询、报警、求助;社区民警通过“二维码”平台实现智能化采集、信息共享、实时考核。二是创新车辆GPS防盗管理。在全市率先研发推广摩托车“GPS”车辆防盗系统,实现了对盗窃摩托车、电动车犯罪的有效掌控,通过GPS查询平台能够为侦查破案提供技术支撑,起到快速破案件和“抓一个、破一串、打一窝、摧团伙”的效果。目前,全县车辆安装“GPS”系统2032辆,追踪破获车辆盗窃案件29起,打掉犯罪团伙9个,追回被盗车辆28辆,车辆盗窃案件发案下降65%。三是创新重点人分级分类管理。为全面掌控重点人员、行业场所动态情况,按照全县30万实有人口的7‰,对重点人口、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重点违法青少年进行列管,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实现了重点人员管的实、管的住。同时,推行了行业场所“红、黄、橙、绿”四色预警管理,确保了行业场所不漏管、不失控。
四、搭建“四个平台”优服务,着力提升群众“满意指数”
一是搭建警民恳谈平台。推动走访送工作常态机制,建立多种形式的警民对话沟通机制,主动邀请社区主任、居民代表召开警民恳谈会,参与监督公安工作,以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民生导向,倾听民意,积极回应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今年来,共举行警民恳谈会120余场次,征求意见建议208条。二是搭建“一站式”平台。在110、派出所、车管所、出入境等窗口单位推行“一站式服务”,推行预约、延时、错时、上门服务,建立重大疑难户籍问题联席会商、限时办理制度,不断提升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同时,依托窗口服务评价系统,请办事群众现场为接待办理民警打分,直接记录群众对民警工作的满意度,有效地激发了民警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搭建“微警务”平台。建立了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群为一体的“微警务”服务平台,及时发布警情信息、便民举措等各类服务信息,开展警民交流互动,为群众提供“指尖式”的快捷服务。目前,共在“微警务”平台发布信息8000余条,回复群众咨询信息3200余条,收集工作建议140余条,粉丝阅读点赞超18万次。四是搭建“警务公开”平台。运用“互联网+执法”思维,依托县门户网站,建立了阳光警务执法公开互联网查询平台,在局机关大厅、交警队、各派出所等13个执法场所设立查询站,将案件受理、办理进展、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理期限、办理结果等内容向案件当事人公开。今年以来,刑事、行政案件公开率达95%,群众满意率达到93.4%,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得到保障,执法公信力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