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入,石泉县公安局以构建“智慧法制”为引领,深入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和刑事案件“两统一”规定有效落实,助推执法规范化不断升级提水平,在连续6年保持“全省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连续2年获得“全省规范执法示范单位”的基础上,向更高涵质的执法规范推进。
一、优化“三个平台”,加快执法管理智能化升级。一是优化执法音视频采集管理平台。按照高质量、高标准、全覆盖的建设基准,建成全局执法音视频采集管理平台,实现场所执法和现场执法音视频数据集中管理,通过该平台以点对面将执法数据采集传入平台系统统一管理,有效解决了执法记录仪使用不规范,管理混乱局面。二是优化办案区智能管控平台建设。建成办案区智能管控平台,通过该平台以办案场所人员定位管控为切入,配合办案区电子手环、识别卡应用,对进入办案区实施“人员智能识别、轨迹自动提取、资料按序串接、音像打包刻录”,确保办案区“四个一律” 智能化监督落实。三是优化智能光盘管理系统平台。坚持把执法同步录音录像光盘作为案件审核把关的必需品,探索建成智能光盘管理系统,实现了一盘一仓一定位,确保了各警种执法光盘存放安全,与案件同步智能化管理。
二、强化“系统应用”,引领全警执法规范化流程。一是坚持常态网上巡查。该局法制部门把各单位网上办案情况监测作为最重要的日常工作,每日由法制员对执法办案系统适时巡查,对每起网上流转案件全程跟踪监测,精细化对标考核,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即时督促执法办案单位及民警立即整改,把办案瑕疵解决在流程途中。二是抓实执法质量考评。法制部门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对全局执法办案实行“月考、季评、年树优”,在对案件逐级审核时即予以个案考评,将日常审核考评分值计入执法单位和民警执法档案,作为年度总评树优依据。三是拓展执法公开途径。依托全省“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系统”,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严格遵循“五公开一投诉” 规定,对凡符合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除此之外,还拓展到石泉公安门户网站、石泉公安微博、全局及各警种所队的“微信”公众号等自主平台,延伸到地域性、有影响的政府网、部门网、“贴吧”等传媒平台,主动推送可公开的执法信息,适时互动、响应,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渠道。
三、深化“体制改革”,提升“法治公安”引领水平。一是适应受立案改革重组体制。围绕以审判为中心,改革法制监督管理体制,将原法制室提格为法制大队,下设执法管理中队、执法监督中队、案件管理中心“两队一中心”,重组法制监督管理职能,重点规范警情、案件、管理流程,实现案管中心与110“三台合一”及民警接处源头无缝对接,强化执法源头监督,规范受立案管理。二是创新运行巡驻法制模式。建立所队案管室,做到“场所、装备、人员、工作” 规范到位,实体化运转。在全局通过法制员准入机制,挑选组建巡驻法制员队伍,派驻各执法所队引导一线执法办案,在10人以上的派出所和治安、刑侦、交警、经侦等警种配备专职化法制员,以全新的“日查、周汇、月报”巡查规范,与县局案管中心对接,形成同步、实时的双重把关,确保动态执法质量。三是优化保障“两统一”运行机制。该局健全完善了执法质量终身责任制和“两统一”分级责任制台账,强化办案警种、部门领导、法制审核分级把关责任,严格案件入口、出口环节监督管理,确保把每起案件办出“合格产品”,近年来全局所有案件质量考评“优秀”率保持在90%以上,无一例不合格或败诉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