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受立案制度改革工作,切实推进受立案重点环节问题整治,石泉县公安局按照上级机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受立案制度改革,通过多项强有力的措施,着力解决受立案制度改革工作中存在的“机制不新不全,工作不实不力、能力不够不高、信息化水平低”等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该局成立了以“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负总责的受立案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先后制定下发了《石泉县公安局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受立案制度改革自查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每周下发《受立案巡查通报》、每月召开一次部署推进会,确保该项工作抓实抓牢,取得实效。
二是建强机构设置,明确职责流程。该局按照上级机关统一部署,组建案管中心,专门负责该局接报案、受立案的分流、推送、和监督工作。与此同时,各执法办案单位分别建立案管室。在该局形成了“案管中心--案管室--执法民警”的层级管理模式,为受立案改革的全面推行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三是健全制度体系,规范运行流程。根据受立案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在保持原有的接报案管理体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该局从制度流程入手,以明确职能为契入点,以细化流程措施为关键节点,先后制定《案管中心(室)工作职责》《案管中心(室)流程》《受案立案工作规范》《受案立案工作考评办法》等一整套配套制度及行为规范,从制度层面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夯实工作基础,强化监督责任。严格“日查、周结、月通报”管理措施和责任制度,做到问题整改“日日清”。对于发现的问题,案管中心及时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形式进行点对点、一对一的督导和提醒,敦促办案民警整改;对情节严重的,下发书面通报的同时,由执法管理中队启动个案监督程序,进行个案跟踪监督,督促整改,并且将相关情况计入执法考评。
五是深化教育培训,提升执法水平。该局根据受立案制度改革需求,不断加强受立案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的执法能力素质。特别是注重和加强对案管民警的教育培训,灵活采取集中培训、随岗轮训、以练代训等多种形式,努力提升案管民警的法律素质、业务技能和履职能力。同时,紧密结合执法实际,以执法办案系统应用切入、在日常巡查、流程监管要点等内容上强化培训,并从实践上进行指导,确保案管民警工作有水平,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