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搭建四个平台 积极打造“智慧型”法治公安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5日 来源:汉阴县公安局 【字体:

 

今年来,汉阴县公安局以智慧公安为引领,以科技强警为抓手,自主搭建“四个平台”,打造智慧法制,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搭建智慧审讯指挥平台,互联互通,规范审讯活动一是强化投入,推动系统改造升级。投入80余万元,对全局所有办案场所数字化审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对办案区包括审讯在内的全部执法活动全程无缝监督和全天候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升级后的数字审讯指挥系统集数字化审讯业务和视频监控业务于一体,案件管理、审讯电子笔录、远程提讯、参审指挥、即时通讯、电子地图、视频监控、刻录控制、设备统一管理等功能一应俱全。二是多级联网,实现审讯实时互动。通过构建局域网实现互动指挥,支持市、县、所三级联网协同实时高清审讯办案,通过多级平台的级联实现全省系统的联网,从而实现统一调度,集中管理。被授权的远程指挥终端更可以随时运用文字对讲、语音对话、电子白板等多种指挥方式加入审讯、指导审讯。三是同步记录,保障警嫌双方权利。平台对审讯全程进行录音录像,捕捉每一个审讯细节,对办案民警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一举一动都清晰记录,不仅有利于对犯罪嫌疑人各项权利的维护,同时有利于固定言词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和诬告办案民警,也是保护办案民警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二、搭建智慧案卷管理平台,全程跟踪,规范案卷流转一是操作全程追踪,实现全程监督建立智能案卷管理平台,在案管中心、各执法办案单位案管室安装智慧案卷系统软件,配备智能化案卷保管柜,软件系统与保管柜之间通过网络连接,采用射频标签为每个案卷建立唯一的标识码,配发“电子身份证”,实现案卷安全规范管理。智慧案卷软件平台对所有操作的人员、时间以及存储的案卷材料等信息都会在后台进行自动记录,如有违规操作,系统将自动记录操作信息,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可以直接找到具体责任人,对案卷流转进行全程监督。二是智能化提醒,实现案卷全程无缝对接。每名办案民警通过指纹验证获得一个专属案卷保管柜箱,未办结案件的案卷放入保管柜箱中,设定日期到后系统便会自动提醒,保证案件进度,杜绝“口袋案件”问题发生。系统根据不同措施执行到期日,将强制措施到期、涉案财物状态、案件状态改变等消息,通过公安局短信平台将信息推送至责任民警,提醒该案件执行措施马上到期,尽快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因遗忘而发生工作上的失误。三是高效识别,全程可追溯。运用物联网技术,实现案卷进出可靠识别,没有办理调出手续或取错案卷的,系统将通过声讯报警进行提醒。同时,通过系统根据各类查询条件对案卷进行快速索引,查看案卷详细信息、存放情况,对案卷所有历史操作记录和流向进行跟踪追溯,做到有迹可查,从而实现案卷统一管理,确保案卷定点定位、流向清晰。

三、搭建智慧监督平台,永久回溯,规范案件监督一是成立音视频管理中心,实现永久记录可回溯。针对以往音视频证据资料保存分散、格式不统一,缺少有效监督,达不到视听资料证据要求等问题。该局在学习借鉴江苏等省市兄弟单位的先进理念和做法的基础上,大胆创新,积极实践,设置音视频集中管理中心,将音视频资料的采集、下载、存储、应用等全部实行分类分级防磁防辐射管理,实现从接处警源头到案件办理终结全过程可永久记录回溯。二是设置管理系统,实现个案监督信息化。分别建成了执法记录仪管理系统、执法办案区审讯系统管理系统、智能光盘管理系统,针对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方式收集到的音视频证据,分门别类进行存储。同时以案件为主线,把从接处警视频到案件的侦查、勘查、讯问等所有视频以及提审等各个环节的音视频证据进行串联,确保了音视频证据资料的完整性。同时系统还设计了防篡改功能,保证了音视频证据管理使用的安全性。三是强化取证意识,加强内部监督。通过对所有执法音视频资料的集中管理,使民警更加规范、科学、有序、安全和完整地保管证据资料,提高了执法办案民警的取证意识;县局通过管理中心对基层执法场所、办案区的实时监控和执法记录设备使用存储情况进行网上巡查,从源头杜绝一人询(讯)问、先审后录、超期办案等执法问题,将执法监督由事后问责弥补向事前监控防范转变。

四、搭建智慧警务公开平台,阳光透明,规范执法行为一是规范公开流程。制定《执法公开实施细则》、《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系统应用管理规定》等方案、制度,统一执法公开目录、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在局机关大厅、交警队、各派出所等13个执法场所设立查询站,建立统一标准的阳光警务执法公开互联网查询平台,以方便当事人及时、便捷、准确查询案件信息和投诉执法问题,实现当事人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活动的实时监督,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新机制。二是强化网上执法办案要求各执法单位必须抓好网上执法办案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执法办案,下功夫规范各类法律文书的制作。法制部门和办案单位加强对接处警录入情况的巡查和通报,要求所有接报警的案件24小时内全部录入执法办案系统。同时依托执法办案系统,加强案件评查、晾晒通报,防范和减少执法瑕疵,为对外公开奠定基础,确保公开的信息准确、规范、合法。三是强化督导检查纪检监察、警务督察、法制等部门对执法公开工作开展定期检查、考评和通报,发现不依法公开执法办案信息、工作弄虚作假不落实、公开不应公开执法信息等问题的及时进行纠正,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县局把执法办案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到执法质量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度奖惩的重要依据。确保通过执法办案公开,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阳光执法倒逼规范执法,解决基层公安机关立案不实、有警不接、接警不处或处警不及时、有案不立、立而不查等执法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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