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泉县公安局以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统领,以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提高执法主体素质、完善执法制度体系、深化执法硬件建设、加强执法监督管理、提升执法工作信息化等重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精细执法管理,推进规范化建设全面、深入、协调发展。
一、全面规范受立案改革。确立执法管理中队、执法监督中队、案件管理中心的“两队一中心”模式,重组法制监管职能,重点规范警情、案件、管理流程,实现案管中心与110“三台合一”及民警接处源头无缝对接,强化执法源头监督,规范受立案管理。同时,全面加快所队案管室规范化建设、加速实体化运行进度。
二、深入探索法制员管理体系。探索、推行法制员巡驻制度,从一线执法单位精心筛选32名法制员,编入法制大队,并由法制大队统一向各执法所队派驻,以季度为时间单位,以绩效为考核依据,在各执法单位间轮巡。立足巡驻法制制度,以法制员巡驻工作细则内容为主体,以“日巡查、周小结、月通报”为主要形式,形成实时灵活、精细高效的全覆盖执法活动管理体制,有效延伸执法监督触角,有力拓展执法管理范围。
三、全面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围绕“两统一”机制,全面梳理、强化法制部门刑事案件审核职能,形成了四大法制审核内容项目:立案审核、强制措施审核、案件处理审核、证据审查复核。加强法制统一外接职能。以刑事案件法制统一出口为中心,全面加强法制部门代表公安机关统一对外接口职能:对提请逮捕、移送起诉、复议复核等案件办理工作,以及接受检察或司法建议等需与检、法部门的对接工作,全部由法制部门开展,各办案部门不再单独与检、法部门对接,且根据运行模式,设置了“三册一表”管理流程,有效提升配合、监督力度。将“两统一”工作运转推进到更深的层次。
四、推进信息化打造“智慧法制”。该局积极探索、创新办案场所管理、执法信息管理的精细化、智能化模式,适应、完善“智慧法制”建设的新要求。一是打造办案中心智能定位管控平台。在推行进入办案场所嫌疑人佩戴电子感应手环的基础上,推行警员标签,实现嫌疑人活动轨迹全程记录的同时对民警执法流程操作全程记录,推动执法办案场所管理迈上新台阶。二是规范执法记录仪音像管理平台应用。在初步建成的基础上,全面规范留存、调取等管理、应用机制。适时谋求该系统与其他相关系统的智能整合,推动管理、应用水平的提升。三是建成智能光盘管理系统。实现了一盘一仓一定位,确保了同步录音录像光盘存放安全,提高了查阅、调取工作效率,真正实现了光盘智能化管理。
五、坚持以个案为中心和单元的执法质量管控机制。围绕每一起个案,以质量管理为目标,以行为管理为手段,坚持同步、实时、动态的执法监管。依托办案系统管理受立案,强化对执法初始节点、关键节点的规范。依托办案系统,切实加强对警情流转处置的跟踪,强化对受案立案的核查,通过对案件办理初始环节的流程管控,切实加强受立案环节案件的“入口”管理。依托执法办案系统,把紧个案质量关。全面加强“一案一评一表”为主要形式的“八个一”个案质量考评,以个案质量管理倒逼执法行为规范,将动态执法节点管理与静态质量管理实现实时交融,全面提升案件质量。
六、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一是严格落实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民警的执法资格等级与职务、职级相挂钩。未依照规定取得相应执法资格的,当年公务员考核不得评优,取消综合类评先评优资格。取得高级执法资格或者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纳入本局法律人才库,同等条件下,优先晋级晋职。二是加强执法培训。通过一案一评、瑕疵案件点评、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灵活多样地结合具体案例,针对相关取证工作要求,开展调查取证培训,培训内容贴近执法实践,突出重点问题。三是推行旁听庭审。办案民警通过庭审旁听无异于参加一堂比较生动的 “法制教育课”,这可以使他们对刑事庭审有较为直观的了解和认识,从而帮助其提高侦查阶段的证据意识和取证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