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农村社会综合治理,全面加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社会治安防范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平安岚皋建设工作,岚皋县公安局聚焦“七个重点”,全力服务脱贫攻坚工作,积极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社会稳定、安居乐业的环境。
一、加强社会矛盾化解,精准防范“民转刑”案件。以“三十警务”为载体,紧紧围绕家庭、婚恋、邻里、物业、债务等民间矛盾隐患以及土地使用、征地拆迁、医疗事故、环境污染、企业改制等不稳定矛盾隐患,开展矛盾纠纷源头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将集中排查、重点排查、全面排查相结合,对可能导致“民转刑”案件矛盾纠纷和不安全隐患,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原则进行稳控。建立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和报告制度,发布预警信息,充分运用三调联动“123456”工作机制和矛盾纠纷调“55212”工作法开展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风险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从源头上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
二、加强治安防控措施,精准防范“盗抢骗”案件。认真落实《岚皋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防范入手盗窃、电信诈骗等侵财案件为重点,不断拓展领域,延伸防控阵地,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网建设,全面深化“群防管区、派出所管片、巡警管面、检查站管点、交警管线”的五级巡防体系,加强民警巡逻、视频巡查、空中巡防,不断提高街面见警率、盘查率和现场查获率,实行全天候、全覆盖巡逻防控。紧紧围绕人、地、物、事、组织等管理对象以及吃、住、行、消、乐等动态轨迹,持续推行“54321”流动人口管理法和推广安装摩托车、电动车行车卫“GPS”防盗系统,全面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和行业场所管理,压降滋事斗殴、“两抢一盗”等发案率,最大限度挤压犯罪空间,不断提升精准防范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精准防范“盗抢骗”案件。
三、加强重点人员管控,精准防范暴力命案。深度运用“重点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做好刑满释放、社区矫正、吸毒人员等七类重点人员和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摸排调查、入户走访等管控工作,建立完善台账,持续推行重点人员监护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干部、镇包联干部、包片民警的“一人四管”工作机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摸排到位、帮扶到位、管控到位、防范到位,实现重点人员管控率达100%,有效防范个人极端暴力命案发生。
四、优化投资环境,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岚皋县公安局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十项措施》,通过开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投资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从快从严查处破坏投资环境、阻挠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的案件和事件、对全县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工地,根据企业要求可设立驻厂(场)警务室,落实民警联系企业制度、严格公共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的管理、改革户口管理模式,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改进和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探索和推行一站式服务、严禁“乱罚款、乱收费、乱拉赞助”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为安岚高速、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县域经济发展。
五、加强治安混乱地区排查整治,提升社会治安管理能力。以深入开展2017“秦鹰”、“三打击一整治” 等系列专项行动为契机,对农村“五霸”、诈骗、入室盗窃、反邪教等重点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态度,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农村恶势力违法犯罪、侵犯农民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破坏农村生产秩序违法犯罪、“黄赌毒”违法犯罪、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等系列专项行动,最大限度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安定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护航脱贫攻坚工作。
六、加强综治维稳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全面加强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村综治维稳基层基础建设,重点推进脱贫村建立一个警务室、一个微型消防站、一个治安调解中心(即“一室一站一中心”)与村级治保会、调委会两个基层组织、组建护村队、护校队、义务消防队三个群防队伍(即“两会三队”)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社会治安的能力和水平,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七、加强新民风依法治理建设,营造良好宜居环境。紧紧围绕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村新民风建设依法治理,集中整治不良人情风、盲目攀比风、低俗恶搞风、打牌赌博风、消极懒惰风等不良风气,积极采取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严厉打击赌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打牌赌博不良风气、集中整治信访牟利不良风气、集中整治低俗恶搞不良风气、集中整治好逸恶劳不良风气,形成“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新局面。制定完善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推动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治理规则体系,引导和支持城乡社区基层组织、社会团体通过规约章程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