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拓展服务举措倾心关爱特殊群体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9日 来源:石泉县公安局 【字体:

 

近年来,石泉县公安局以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契机,在积极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的基础上,针对特殊困难群体,想方设法出实招,着力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今年以来,解决无户口人员385人,其中解决流浪乞讨及事实收养等无户口特殊人员78人,开展上门办证送证219人次。

一、实地调研,破解特殊群体落户难题为确保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顺利推进,该局通过实地调研,全面收集了解无户口人员情况。主要分为三类:一是计划外生育(超生、非婚生、早婚早育);二是往年乡镇管理户口时期户口被人为注销三是乞讨流浪、私自收养的无户人员。根据调研的情况,县局多次向县政府汇报,主动与民政、卫生计生、司法等有关部门协调,得到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取消了计生“一证管多证”等行政管理上不依法行政的规定,明确规定户口登记不得附加任何行政管理条件,不能人为设卡、讲条件,打破了我县长期以来一直影响着户口登记工作的壁垒

二、创新管理,特殊群体落户分类管理针对乞讨流浪及事实收养等无户口特殊群体,该局本着解决问题、规范管理、分类处置的原则,将此类人员登记“中国寻人网”等公益性网站。在登记后,部分人员已由其亲属接回原籍生活并落户;无法落实身份的,采集DNA信息录入全国DNA数据库应用系统、全国失踪人口信息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网等警务平台进行比对后登记户口。

三、主动作为,积极开展上门办证服务。该局始终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群众“少跑路、办好事”作为追求的目标,先后实行了“预约办证、送证上门”等便民利民措施。55日,该局民警在工作中获悉,家住饶峰镇蒲溪村的陈大爷现年91岁高龄,不慎将多年前办理的身份证丢失,致使高龄补贴、养老金等都无法及时领取。了解情况后,56日一大早,该所民警携带相关设备主动来到陈老家中,现场为其进行二代证人像照片采集和指纹信息登记,并于当日顺利为老人补办了身份证。今年以来,主动为全县民政部门下设的10个敬老院收养流浪乞讨人员及事实收养户、智障等特殊群体上门照相、离线采集指纹156人次,为行动不便、交通蔽塞群众送证223人次。

四、规范管理,杜绝违法违规现象发生。对落户的特殊群体实行“人员民政部门集中收养、身份证证件派出所集中代管、户口‘人走(亡)及销’”管理办法。办理养老、医保等事项中如需使用户口本及身份证,由承办的相关业务部门统一调用,使用完毕后立即交还公安机关保管。如以后确定其已经登记户口或已经死亡,在查明核实相关情况后,立即注销户口并按照常住人口四项变动情况予以存档备查。此举确保了该类特殊群体在脱贫攻坚中纳入兜底脱贫对象实施脱贫,又杜绝了“漂白身份”情况发生,以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认可,得到了辖区群众的高度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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