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现场推进会结束后,石泉县公安局迅速召开全局所、队、室负责人专题会议进行落实。全面传达了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现场推进会基本精神,深入学习了省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向书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省厅法制总队总队长周俊峰等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并就下一阶段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定四项举措促规范执法提档升级。
一、深化执法权力机制改革。一是做实巡驻法制员“统派双管”工作,对全局执法所队的巡驻法制员进行调整充实,修订巡驻法制员“日查、周结、月报”工作细则和巡驻法制员考核标准、由县局法制大队统一考核;二是扩充、调整、归并相关职能,将法制室、案管室、视频管理室全面整合,实战运行人员固定、职责明晰、衔接稳妥、管理有序、上下统一的“三室合一”新机制;三是推动“两队一中心”机构建制,设立法制大队,配备两正三副领导暨大队长、教导员为正科级,案管中心、执法管理中队、案件监督中队各设置一名副科级负责人。目前,该局大部制改革法制大队下设的“两队一中心”机构编制已经获得市、县编办的正式批准。
二、做实案件两个统一工作。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目标。一是做实公检联系会议对接机制,统一案件报捕、移送等形式上的标准,并全面落实好由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对口衔接检察院制度,切实把好刑事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二是坚持以个案为中心和单元执法质量管控机制,围绕每一起个案,坚持同步、实时、动态的执法监管,把紧案件“入口”关,全面提升案件质量。三是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指标体系,将执法质量考评作为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细化分解执法职责,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程序,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明确追责程序启动的主体、时间、流程。
三、加强公安执法主体建设。一是强化执法源头管理,将已取得中级执法资格的24名所队法制员和遴选的8名协勤监督员集中于法制大队统一管理,组成巡驻执法中队,派驻各所队,在法制大队和派驻所队的双重管理下,引领基层所队规范执法;二是严格落实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将民警的执法资格等级与职务、职级相挂钩。未依照规定取得相应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三是加强取证工作培训。通过一案一评、瑕疵案件点评、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灵活多样地结合具体案例,针对相关取证工作要求,开展调查取证培训,培训内容贴近执法实践,突出重点问题。
四、加快智慧法制建设进度。一是打造办案中心智能定位管控平台。在全局执法办案场所实现规范达标的基础上再进行智能化升级。推行电子感应手环、警员标签等,实现嫌疑人活动轨迹全程记录的同时对民警执法流程操作全程记录。二是建设智能案卷管理平台,实现对案件卷宗的智能管控,同时围绕智能化、实战化、规范化要求,对县局办案中心即设备设施进行优化完善;三是启建规范化、智能化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对全局办案单位的涉案财物做到办案与管理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依法及时处理,实现智能化管理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