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四化引领”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4日 来源:岚皋县公安局 【字体:

 

近年来,岚皋县公安局按照省、市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总体部署,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创新驱动,着力抓好“受立案制度改革、刑事案件‘两统一’、执法办案信息体统深度应用、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与精细化管理、执法记录仪的推广应用”五项重点工作,夯实“法制队伍建设、法制基础工作、信息化手段”三个支撑,建立“四化”工作机制,助推执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以执法标准化为引领,建立健全执法制度一是建立健全执法制度体系。制定完善《巡驻法制员任用管理办法(试行)》、《主办侦查员制度(试行)》等10余个执法制度,初步形成了健全的制度体系,做到标准统一、有据可依、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为该局规范执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完善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运行机制。逐步完善主证复核制度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一步加强法制部门与办案部门协作,加强与检法机关联系,及时解决机制运行中的症结与问题,确保刑事打击力度与执法办案质量同步提升。

二、以执法流程化为引领,着力完善执法运行一是全面推行受立案制度改革,该局结合工作实际,多方争取率先落实编制,制定出台受案立案改革工作意见及实施方案。强力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各项措施的落实,借助信息化手段强化执法源头管理,加大巡查跟踪、执法评估、追责奖惩力度,实现受立案运行与监督流程、执法办案与110指挥数据、案管中心与内部办案部门的有机衔接,受立案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便民、公开。二是深度应用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抓好执法办案系统的深度应用及使用管理,做好执法源头管理、流程控制、预警提醒、效果评估、统计分析等,确保案件规范。三是优化完善执法考评机制认真做好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基本级、中级执法资格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贯彻执行公安部新颁布的《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修订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细则,推行日常性考评机制,将日常考评结合受立案巡查作为评价执法质量的重要依据,建立正确规范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

三、以执法要素化为引领,着力规范场所、案卷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推进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和规范使用,落实执法办案场所录音录像制度,建立同步视频监控,实现嫌疑人活动轨迹全程记录。加强现场执法音视频管理使用,完善系统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强化执法案卷管理出台规定,落实检查、通报制度,结合受立案制度改革,推行示范标准卷展示。对已办结的案卷及其音视频证据资料统一存放,统一管理。建立未结案件集中保管制度,集中梳理,定期研制,及时结案。

四、以执法精细化为引领,着力创新执法模式一是推进执法记录仪推广应用按照高标准配备要求,积极研究制定执法记录仪的管理和使用规范,靠适时、严格的督导检查,全力做好做强该项工作。二是注重执法工作精细化指导加强执法示范单位培养选树,组织好执法示范单位评选推荐活动,选拔一批有创新、有亮点的优秀执法单位,充分发挥其在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方面的作用。三是发挥法治文化引领作用法治文化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在培养民警的法治信仰、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大队丰富法治文化载体,运用微博、微信等新传播媒体,扩大公安法制宣传领域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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