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汉阴县公安局紧扣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认真对标落实“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十六字方针,大力推进公安纪检监察工作改革,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有力助推了队伍正规化建设。
一、推行纪检“三化建设”,打牢执纪问责的“第一关口”。一是纪检监察干部专职化。设置纪委书记1名,纳入县公安局党委班子,设立了纪检监察室,配备纪检监察室主任、副主任各1名,纪检专干3名,明确规定纪检干部不承担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专司监督执纪问责,做到专人专责。同时通过“请进来”“送出去”“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方式,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办案能力。二是纪律审查设施标准化。按照“全方位、面对面、人性化”的要求,投资10万余元高标准建成了标准化纪检谈话室(内含谈话室、禁闭室和卫生间),配备了必要办公办案设置。对谈话室墙体、桌椅实施软包防护处理,门窗加装安全防护栏。谈话室内安装360°无死角高清视频监控,对谈话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为安全文明办案提供了基础保障。三是纪律审查工作规范化。把纪律审查规范化理念贯穿于纪律审查全程,严格做到“四个规范”,即信访举报处理规范、问题线索收集处置规范、案件审查程序规范、档案资料管理规范,把纪律审查规范化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各个环节。
二、推行两员“统派直管”,打通从严治党的“神经末梢”。为进一步延伸纪检监察工作触角,规范一线单位执法办案,在全市率先推行了纪检监察员、法制员“统派直管”机制。一是定职责。派驻纪检监察员主要协助本单位抓好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警示教育工作。对重大问题、廉政隐患和违纪苗头及时纠正和报告。派驻法制员主要负责本单位案件质量把关、审核,监督和纠正民警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二是选人员。派驻纪检监察员主要从各单位支部班子成员中产生,原则上由各单位教导员或副职担任。目前,共择优遴选纪检监察员21名全部派驻到各支部,覆盖全局所有基层单位。派驻法制员主要从各单位执法办案骨干民警中择优遴选产生,目前,共遴选派驻法制员23名,实现一线单位执法监督全覆盖。三是建制度。县局明确,所选派的纪检监察员、法制员在行政上受局党委直接领导并向局党委报告工作,业务上接受县局纪检监察、法制大队考核。同时建立了工作报告、信访举报、述职述效、考核考评“四项制度”,确保了派驻制度落到实处。四是激活力。县局明确规定,所选派的纪检监察员、法制员优先进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同时将工作履职情况与评优评先、提拔任用相挂钩,有效激发了派驻纪检员、法制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推行四项“管理机制”,提升队伍管理的“监督效能”。一是建立定期分析民警队伍状况机制。定期对民警开展执法行为专项检查,从中发现问题,并定期对有问题民警的思想和工作状况进行全面分析,提出意见,强化监督。二是实行纪委书记定期约谈机制。定期约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了解该单位队伍的现实情况,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早打招呼,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三是建立民警廉政承诺机制。要求全体民警结合自身的工作内容和实际,对个人在遵守干部廉洁自律、履行工作职责等方面公开向社会做出承诺,接受组织、群众及舆论等监督。四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机制。从关心、教育和保护民警出发,通过定期谈话、任前谈话、考核谈话、提醒谈话、约定谈话、质询谈话、诫勉谈话、回访谈话等谈话方式,对民警存在的问题进行早提醒、早警示,有效防范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