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细化落实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拓宽公安政务窗口服务渠道,提升服务品质,最大限度方便办事群众,经县局决定,从2017年10月15日起,在全县公安政务窗口(含各所户籍窗口)推行二维码支付。这也是该局继10月1日推出“跑腿代办”服务以来的又一惠民举措。
一、公开标准。群众在办理公安政务许可收费项目时,可选择现金支付,也可选择使用二维码支付,使用二维码支付时,由该局统一制作服务窗口民警微信二维码,规范张贴于窗口柜台醒目位置,对3大类17项公安政务收费许可项目推行扫描二维码支付。
二、规范流程。对凡是到窗口咨询、办事、办证群众,一律做到热情接待,耐心介绍,对有使用电子货币或微信支付需求的群众主动引导,提供二维码支付选项,方便群众,提升办事效率;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对要求二维码支付的群众,由其自行申请扫码支付;由窗口服务民警指导群众扫描二维码,严格按照所办行政审批事项收费许可标准收取相应费用,并开具专用非税发票;窗口服务民警按照在县局警务保障室申领的非税发票款额定期及时上解相应款项。
三、明确要求。要求全县公安机关窗口部门民警要站在便民、利警、增效的高度,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细,真正用耐心、爱心、诚心服务群众。要广泛宣传推介公安政务二维码支付新服务,同时在网上或在窗口醒目位置公布公安政务行政许可收费标准。通过加强二维码支付服务活动宣传,有效推动二维码支付功能在公安政务窗口的广泛应用,确保该项举措落地生根,便民利民。要坚持严格按照二维码支付流程规范操作,在利用二维码支付收缴过程中,必须做到廉洁自警自律,不碰法纪红线,一心便民利民,不断顺应群众多元化需求。在此基础上,纪检督察部门严格监督,确保惠民政策落实不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