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五项措施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9日 来源:岚皋县公安局 【字体:

 

近年来,岚皋县公安局以全面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总要求,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引领和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按照更加注重能力提升、精细管理、监督制约、成效巩固、以人为本的要求,全面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上新台阶。

一、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门成立执法管理委员会,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将执法规范化建设纳入当前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一是成立执法管理委员会。成立“一把手”局长任主任,分管法制的局领导为副主任,纪检、督察、信访、法制、治安、交警、刑侦等部门领导参加的执法管理委员会,日常办公机构设在法制大队,具体负责对执法活动全过程、全环节的系统管理。二是充分发挥督导职能。执法管理委员会通过强化检查督促、落实奖惩手段,加快推进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程,并及时采取重点抽查、交叉互查、考核评比等多种形式检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阶段性成效;对工作措施不落实,贯彻执行不到位或者消极应付、进展迟缓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现问题没有及时有效整改,严重影响全局工作进度的,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层层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第一责任人”,做到定期掌握工作情况,每月召开执法工作例会,通报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对策。

二、强化执法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主体能力。努力提升民警法律素养,以严格执法、秉公执法的实际行动,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一是完善执法培训机制。建立执法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制度,按照省厅规定,执法岗位民警、执法勤务类机构主要负责人、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实行持证上岗。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办理案件,未取得中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任执法勤务类机构主要负责人、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对取得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作为晋职晋升的优先条件。二是推行主办民警制度。进一步落实执法办案责任,调动执法办案民警工作积极性,所有案件在受案登记表中必须标明主办民警。同时,县局通过“双向积分”考核对办案民警的执法数量、执法质量、执法效果、执法能力等指标进行积分排序,其结果作为表彰奖励、职级晋升、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法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部门在法治公安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组织规划、协调推动、监督管理和辅助决策作用。对重大、敏感、疑难案件,法制部门实时为领导和业务部门决策指挥提供法律、政策服务,全力保障案件得到依法稳妥处理。对一线民警产生困惑的重大执法问题,及时进行法律解读,出台执法指引,供民警参考。

三、创新执法理念,切实提升警务实战效能。把执法管理创新作为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质量水平的有力抓手和载体,强化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切实提升实战效能。一是完善执法管理机制。完善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对全部刑事案件实行审核质量管理,提高刑事办案质量。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集体研究情况以及不同意见均记录在案。二是全面推行案管中心(室)建设。在各派出所、各执法办案部门全面建成案管中心和案管室,通过受立案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受立案审查制,实现受案立案分离和立案归口管理,做到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查,切实做到对案件的全流程、闭环式管理。三是强化执法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对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的监督力度,对未进场所审查、讯(询)问不规范行为实时提醒、整改,推动基层所队全面落实“四个一律”要求,进一步严密执法管理,规范场所使用,确保执法安全。四是完善执法绩效考核。将执法质量作为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加强对执法重点环节、执法安全、执法能力和工作履职等方面的综合考评。健全完善考评方式,落实日常考评、阶段考评、专项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动态考评机制。

四、强化责任追究,严格监督执法办案流程。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促进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一是建立完善执法责任制。建立执法责任清单制度,将执法职责落实到每个执法单位、执法岗位,明确办案、审核、审批责任,打造覆盖执法办案全过程、全环节的责任链条。二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以日常检查与集中评查相结合、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对执法工作的全流程监控。定期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切实推行错案及执法问题通报制度,有效解决有案不立、立案不查、取证不及时、案件久拖不决等问题,全力保障全市执法质量的整体提升。三是强化执法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执法安全事故责任倒查问责制,明确追责程序启动的主体、时间、流程。同时,结合专项检查、执法质量考评、日常监督,全面推进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紧紧抓住执法工作中的重点问题、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坚持有错必究,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常态化。

五、规范权力运行,充分展示执法服务形象。积极适应时代发展新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与群众满意度。一是坚持严格公正执法。依法严厉惩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切实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深入推进执法公开。深入推进网上执法告知服务系统应用,确保执法告知全面落实到位。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符合公开条件的行政执法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最大限度地公开执法依据、程序、进度和结果。三是积极倡导开展柔性执法。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切实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贯穿于公安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突出执法标准化、执法人性化、执法规范化、执法信息化,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减少执法争议,并尽力将执法争议解决在处罚之前,努力实现公安执法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有力提升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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