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在2014年建立案事件物证管理中心的基础之上,继续拓展物证管理工作,建立涉案财物管理和未破案件卷宗等两个子中心,利用智能科技手段,完善管理机制,构建集案事件物证、涉案财物、未破案件卷宗管理于一体的“大物证”管理格局,实现了物证管理的智能化、流程化、规范化。
一是建立三大中心,实现物证规范化管理。分局组建了国内公安机关首个独立建制(副科级)的公安物证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物证管理民警5名。在业务用房紧张的状况下,在技术大楼建立900余平方米的物证管理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和未破案件卷宗中心,投资500余万元完成管理中心硬件建设配备。出台了《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物证管理工作规范》《安康市公安局汉滨物证管理工作流程》《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物证借阅审批表》等制度规定,明确物证管理中心、未破案件卷宗管理中心和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的职责,规范各类物证的入库要求和流转方式,做到物证保管和流转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二是研发信息系统,实现物证管理智能化。分局按照“接轨国际,争创一流”设计要求,通过国内外大量调研,提出超前科学的物证管理理念,自主研发了智能化保全管理系统。系统含登记及流转管理、大型扫描机器人物证自动巡检和定位识别、全覆盖电子标签自动探测跟踪监控、查询及视频信息传输、中心数据库、存储区设备控制、环境传感监测、智能综合控制、安防与信息安全等九个子系统,采用先进的RFID物联网技术,使物证管理规范化、操作流程化、巡检查询自动化。保管民警通过保全系统即能双向了解物证、涉案财物和未破案卷的保管状态、保管位置、案件信息、主办民警信息等情况。系统建立了基于网络化的信息系统管理工作流模型,实现物证受理登记、入库、流转和销毁可追溯查询管理,物证智能储存、自动巡检索等功能模块,能实时监控管理流程的执行状态,其技术达到前沿科技水平,填补了我国公安机关多项空白。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相关专家评定,汉滨分局物证管理系统属国内首创研发,其技术水平优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物证管理水平。
三是严格工作制度,实现物证流程化管理。坚持及时入库,办案民警办理案件的同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将物证、涉案财物移交至物证管理中心或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坚持双重登记,物证及涉案财物入库时,办案人员须提交相关法律文书,保管员对物品规格、数量、特征等信息进行核实,办案民警和保管民警双重确认后登记入库。坚持同步录入,保管民警对物品进行检查后,按规定将物证、涉案财物信息同步录入智能化保全管理系统。坚持规范移交,对于需要移交的物证,由物证保管民警采用统一的包装盒对物证进行密封包装后移交,并在网上同步流转。坚持分类存储,中心分为受理登记区、处理封装区、视频信息查询终端、流转登记区和物证存储区,整个过程采用封闭式智能监控管理;按照物证的物理和化学属性,设置独立的电子物证区、生物物证区、危化毒品物证区和常规物证区等四个存放区域;存储区装备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要求和实际保管需要,配备密集架阵列、智能密集柜阵列、防磁柜、超低温冰箱、电子干燥柜、毒品柜、防静电柜、防爆柜等专业设备。坚持实时监测,储存区域实时智能监控及大型智能机器人自动巡检定位,采用RFID追踪技术、自动声光控报警系统、自动环境传感监测系统及防火、防爆、防磁、防潮、防霉变等专用设备,实现物证、涉案财物和未破案件卷宗的永久无损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