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精细管控 智慧引领 构建执法规范化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2日 来源:石泉县公安局 【字体:

 

近年来,石泉县公安局紧紧围绕“法治公安”目标打造“智慧警务、法治警务”,以“抓主体提升素能,抓个案强控质量,抓巡驻构建机制,抓科技增强智能”为主要方法,软件和硬件并建,个案与全面齐抓,全警执法规范化意识和能力更进一步提升,未发生有效重大涉法投诉信访,无复议撤销,无行政诉讼败诉。该局连续多年被省厅、市局授予“执法示范公安局”、“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优秀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在新时期下石泉县公安局从多方面入手扎实做好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持续加强以能力提升为中心的执法主体建设。历久弥新地抓执法教育培训,持续不懈地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是石泉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项常态工作。一是增强学习培训的激励性。坚持教育与激励双向结合,激发执法民警学法用法、规范执法的自觉性。严格落实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运用,切实把民警的执法资格等级与职务、职级相挂钩:未依照规定取得相应执法资格的,当年公务员考核不得评优,取消综合类评先评优资格。不断增强执法教育培训的价值导向性。二是增强学习培训的实用性。推行法律要求和实战应用结合的执法培训模式,实行精准培训:通过一案一评、瑕疵案件点评、典型案例剖析等传统培训形式,通过建立“法语方言”法制微信交流平台,灵活多样地开展培训,以培训的实用性、实效性彰显学习的工具价值。

二、大力强化以个案质量为中心的执法质量管理。 围绕每一起个案,把质量管理有机融入日常工作。一是以个案质量为执法质量管理的中心。全面加强“一案一评一表”为主要形式的“八个一”个案质量考评,以个案质量管理倒逼执法行为规范。这一形式,自从石泉县公安局肇始发端,至今已坚持八年。把以行为管理为重点的动态执法节点管理,与以个案质量考评为中心的静态执法质量管理,在质量管理中实时交融,全面提升案件质量。二是以责任为核心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将执法职责细化分解到每个执法单位、执法岗位和执法环节;建立、健全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程序,以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中心,实现了执法办案过程的全记录,为执法质量的可回溯、可还原追责打下坚实基础。

三、探索深化以巡驻法制为载体的执法管理机制。 探索、深化了法制员巡驻机制,形成了新的执法运行管理机制、规范。一是探索建立法制员巡驻执法单位的巡驻法制机制。探索符合实际和工作要求的法制员法制员巡驻制度,精心筛选32名法制员,由法制大队统一向各执法所队派驻,以季度为时间单位,以绩效为考核依据,在各执法单位间轮巡。巡驻法制员以巡查警情处置、检查办案区域、核查视频资料、点查涉案财物的“日四查”为内容,以“日巡查、周小结、月通报”为主要形式,形成实时灵活、精细高效的全覆盖执法活动管理体制。二是依托巡驻法制体制,强化执法活动管理。以巡驻法制员为主体,在每一个执法办案“点”上,通过“日四查”狠抓执法管理和规范的同时,建立起全面负责日常警情、案情管理的全局受立案管理平台――案件管理中心,在全局的工作“面”上,有效地整合、统合警情、案件、财物等执法管理的基础要素,实现了对接报警、受立案工作覆盖式管理,使执法办案活动,自初始环节伊始,便得以规范的管理。

四、倾力打造信息化为核心的“智慧法制”模式。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以信息化倒逼执法规范化。一是以硬件促养成。以执法行为时序为根据,以功能区升级规范为重要的推手和抓手,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把不同的执法行为,分解、对应到不同的功能区室之中。把规范执法的具体要求,强化为民警良好习惯,提升为民警的自觉要求。二是以信息化促规范。坚持“高点定位,体系推进,智慧撬动,闭合流程”的思路,推进信息化打造“智慧法制”。以一套智能管理平台系统,实现在执法场所内执法功能、执法要素的闭环运行和智能管理:升级建设全县智能办案中心集群,建成以县局机关综合智能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为主轴,辐射全县其他派出所执法办案中心的全县智能办案中心集群;升级配套实战化常效运行机制,从而提升整体规范执法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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