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推行主办侦查员制度以来,汉阴县公安局按照部、省、市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汉阴实际,探索推行了三级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成立了局长、政委任组长,政工、法制、刑侦、治安和各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三级主办侦查员实施意见、考核奖惩办法、聘任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不断强化工作举措和责任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县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40%,破案数同比上升30%。主办侦查员证据意识不断增强,刑事案件批捕率、移送起诉率明显上升,案件侦办质量明显提高,受到了法、检两院的肯定和各级各类媒体的关注推介。汉阴县被确定为全市主办侦查员改革试点县,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也将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作为全县深改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
6月19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专题调研县局三级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工作,对汉阴主办侦查员改革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并作出重要指示:一要以权、责、利为中心,以遴选和考核为基础,配合大部制改革整体推进,将范围扩大到所有办案部门,充分赋予主办侦查员案件办理中采取强制措施的审批权限;二要发挥利益保障牵引作用,积极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联合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成立以县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参照商洛市洛南县公安局相关标准,解决好主办侦查员的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问题;三要在工作推进力度上再加强,争取全市三级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现场推进会在汉阴召开,继续为全市公安机关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为贯彻落实杨尚伟副市长的指示精神,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邝吉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进一步推进三级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进行研究部署,并与政委鲁军先后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领导专题汇报,得到了县上领导的肯定认同。同时,县局主要领导落实局班子各成员分别多次与纪委监委、组织、人社、编委办、财政、审计等部门,就主办侦查员保障体系进行了交流和沟通汇报。
8月21日,县政府组织县纪委监委、组织、人社、编委办、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试点推行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三级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相关问题。会议确定,一是原则同意试点推行刑事案件主办侦查员制度,由县公安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送审印发实施。同时,严格按照中省市相关要求牵头制定相应的聘任办法、考核奖惩办法等配套政策,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二是同意采用“一年一聘,一年一考核”的方式,聘任一级主办侦查员4名、二级主办侦查员8名、三级主办侦查员39名、助理侦查员29名。三是原则同意县公安局提出的各级主办侦查员办案补贴标准,发放时间自2018年9月1日起执行。由财政局负责,将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予以足额保障。四是由县公安局党委负责,发挥好“三项机制”鼓励激励作用,对考核优秀的主办侦查员优先列入后备干部队伍。
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了县局三级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的瓶颈性难题,落实了主办侦查员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完善了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保障体系和考核体系,必将大力推动全县公安机关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纵深发展。汉阴县公安局将以此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杨尚伟副市长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考核奖惩,突出实战实效,总结提炼经验,将三级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打造成特色鲜明、在省市叫得响的工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