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紫阳县公安局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全县执法质量再上台阶的“精品工程”,从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执法过程可视监督、统一全警执法办案操作标准等三大方面着手,为全警执法装上 “安全门”、“紧箍圈”、“检测仪”,全面对接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要求,着力打造法治公安亮点品牌。
一、加快执法场所升级改造,提升执法办案安全系数。把执法办案区建设作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强化执法安全管理的有效抓手,在前期执法办案场所建设的基础上再次进行升级改造。1月初,法制部门对全县执法办案场所功能区进行全面再排查、再改造,明确各执法办案场所人身安全检查室、信息采集室、讯问室、询问室、物证保管室、候问室、辨认室等功能室建设标准。把握功能区改造中的每一个细微之处,办案区墙面实行整体软包装,安装卡密式门禁系统,配备超市式密码物品保管箱,消除一切可能给违法犯罪嫌疑人自伤自残的隐患。同时,认真公安部“四个一律”,统一制发《办案区管理办法》、《办案区办案流程》、《讯问安全制度》、《询问安全制度》等制度,明确规定县局执法办案中心、各派出所执法办案区的日常使用管理负责,坚持每周对办案区至少进行一次设施、设备巡检,确保全县执法办案场所处处安全、随时能用,为全警执法办案加装“安全门”。
二、强化办案过程可视监督,杜绝民警执法随意任性。以警务督察视频系统为依托,由县局出资在派出所大门口、执法办案区内安装摄像头,杜绝监控盲区,不留督察死角,确保违法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后的所有过程全部在视频监控网下进行,对民警执法办案进行实时、可视化监督。近年来,该局在执法办案场所累计安装语视一体监控探头300余个,购置大型存储设备、安全加密U盘用于同步录音录像数据存储,对于涉案音视频资料,严格按照“一案一盘”要求,做好随案刻录、归档工作,其他像数据存储期限不得少于一年。同时,采取抽查同步录音录像、视频监控资料和远程指挥等方式,审查办案民警是否进入办案区办案并规范使用,对使用不规范者进行通报批评,对执法办案场所建而不用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和民警责任,用铁的纪律和超强的措施,确保刑讯逼供、诱供等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问题不发生,从源头上彻底杜绝执法任性、执法违法,为民警执法办案戴上“紧箍圈”。
三、统一全警执法办案操作标准,源头治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充分发挥信访工作“晴雨表”作用,认真剖析群众来访事项,查找堵塞执法漏洞。针对各办案单位在案件定性认识差异、同类性质案件处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先后出台了《治安案件处罚裁量标准》、《办理刑事案件期限及流程暂行规定》、《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执行规范》、《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20余项执法标准和指导意见,方便执法单位参照执行,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强化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应用,从110接处警开始,将受理立案、传唤询问、调查取证、文书制作、处罚执行等所有执法环节在网内流转,实行全天候、全流程控制管理,坚决杜绝执法办案“体外循环”脱离监督现象。同时,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突出个案查评,重点审查案件定性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充分、有无超期办案、降格处理等情况,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办案程序、法律文书不规范的案件,一律予以退卷,并随卷列出问题清单,限期补充调查或责令改正,为各基层单位执法办案按上“检测仪”,提前消化各类问题隐患,从源头防止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发生,积极争创公安信访“三无”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