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四变”举措深入推进“放管服”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6日 来源:平利县公安局 【字体:

 

2018年,平利县公安局治安部门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年”这一主线,不断创新服务措施,通过落实“四变”,深入推进“放管服”,全力打通服务企业和群众最后一公里,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一是变“承诺件”为“即办件”。建立了由民爆公司、公安局治安大队民爆专干、治安大队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为群成员的民爆审批专用微信群,使企业可以通过手机微信群申请办理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购买运输许可证,将原来需要三天办结的承诺件变为当天办结的即办件,切实减轻了企业办事负担。民爆物品购买、运输和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入驻政务中心至今,公安局户政窗口共为平镇高速公路和各厂矿企业共办理400余件许可证,极大地促进了平镇高速公路的建设和厂矿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受到企业一致好评。

二是变“时限办”为“立即办”。凡是经窗口民警审核符合办理居住证和临时身份证条件的,立即受理制证,立即办理,使以前需要在一定时限内才能办结领取的证件现在立等可取。同时,民警提供下班延时服务,保证为当天今年来办证群众都能拿到证件,不让群众白跑路。今年来,县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共为群众办理居住证235,临时身份证1958份。

三是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县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民警向群众公开手机号和微信号,对因行动不便、在外务工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证件的,民警为其提供预约服务和微信代办服务,办事群众只需添加民警微信,通过微信网上上传相关资料,窗口民警即可代为办理,并提供免费邮寄服务。2018年,政务中心户政窗口民警共为群众提供预约服务10次,代办证件10余份,免费邮寄证件10余份。

四是变“事前审批” 为“事后监督”。对涉及治安大队行政审批许可的事项全部由县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办理,实现“一站式”办理;取消了印章审批许可,督促印章刻制企业入驻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取消了特种行业许可证签发的有效期,改为长期有效,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环节入手,最大限度为企业和广大群众提供快捷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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