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治安部门圆满完成“元宵节”安全保卫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6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2013年“元宵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结合各地社会治安的实际和特点,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提前启动安保预案,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性治安警情,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减少治安隐患和各种事故,为人民群众欢度元宵佳节提供了平安和谐的治安环境。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杨尚伟同志高度重视元宵节期间的安保工作,要求全市公安机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为全市人民欢度元宵节营造和谐稳定的节日环境。市公安局副局长雷绍明多次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元宵节期间的社会治安管理措施,明确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职责。节日前夕,雷绍明副局长通过视频系统检查各县区公安机关值班备勤和警务运行情况,要求各县分局按照“科学布警、合理用警”的原则,全警动员,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压缩违法犯罪空间,提高警力与违法犯罪碰撞率,确保“元宵节”期间的绝对安全。全市治安部门针对元宵节期间的人流、物流、车流量大,街面“两抢一盗”侵财犯罪易发多发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警力,积极发动群防群治力量,重点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医院周边,金融单位、繁华商业区、集贸市场、旅游景区,以及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治安巡逻,强化社会面控制,及时打击、有效震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各县分局针对节日期间的群众性活动安排,全体民警在交通疏导、维护秩序、防止火灾、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各司其职,坚守岗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保证了各个活动广场、重要街道的道路畅通和安全。

元宵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治安民警日夜备勤,做到闻警而动,快速出击。截止正月十六日上午,全市共出动警力1123人次,接处警97起,帮助群众147人次,确保了全市32场次各类群众性活动安全有序,未发生拥挤、踩踏、火灾等造成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未发生较大影响的案件,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全市人民群众渡过了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传统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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