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重点 解决难点——安康市委、市政府出台《意见》全面推进公安“三项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4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2013930日,安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公安派出所基础工作及社区民警专职化工作的意见》(安办发【201318号),要求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优化配置资源,丰富工作手段,着力落实推进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公安派出所基础工作及社区民警专职化工作(简称三项重点工作)的机制性、体制性、保障性问题,全面加强和改进公安基础工作,推动公安工作新发展。

一、切实加强对三项重点工作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将推进全市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公安派出所基础工作及社区民警专职化工作列为全市公安三基重点工作,成立了由常委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委政法委、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公安三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综治办,由市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同时,要求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筹推进公安三项重点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三项重点工作保障力度。在人员保障上,2013年全市完成1500名专兼职辅警配备任务,到2015年达到上级要求的辅警力量配备标准。今年10月底前,全市169个社区警务室实现民警专职化。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省上要求的专职民警配备标准;在经费上,今年专项安排1200万元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专项经费,专门用于中心城区视频监控建设及相关防控体系工程线路租用及维护费用。提出对警务室,县区财政按照每个社区警务室每年10000元、每个农村中心警务室每年5000元及每个社区民警每月补助200元、每个农村中心警务室民警每月补助300元的标准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安排,仅此一项,全市财政每年增拨491.98万元。

    三、切实加强对三项重点工作督导落实。为确保市两办《意见》各项要求得到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相关部门要把三项重点工作作为平安创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市综治办、市公安局按照《意见》要求,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全市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市公安基础工作及社区民警专职化工作两个《考核办法》,切实将公安三项重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程。

    101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公安派出所基础工作及社区民警专职化工作推进会,对公安三项重点工作进行落实推进。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法委、综治办、财政局、发改委、人社局、编委办、住建局、规划局、公安局等单位负责人,各县区常务副县长或分管副县长(区长)、政法委书记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安利,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明对全面落实公安三项重点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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