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中心城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大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4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安康中心城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区公安机关坚持广泛宣传动员与严查严管并举方针,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在营造全民参与大宣传热潮的同时,始终把严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作为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抽调精干警力,落实有力措施,深入排查发现烟花爆竹违法线索,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以儆效尤。近日,连续查处多起烟花爆竹违法案件。

18日上午,巡查民警在整治行动中发现炮声,立即赶往事发地,经查,是都市花园36302室住户,因户主过生日,该住户的女儿周某(女,汉族,25岁),为父亲庆生燃放的烟花爆竹。经民警说服教育,耐心讲解,周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接受处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2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周婷婷处以500元罚款,并在安康电视台曝光。

116日,金川村81号朱某(女,1952229日出生),因购买新车,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巡查民警查处,朱某被批评教育并处200元罚款。

117日,方某(男,汉族,汉滨区木竹桥二组人)因庆生在城区一酒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民警查获,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2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方某批评教育并处以200元罚款。

     121日,巡查民警在瀛湖路汉滨区移民局外巷内查获一起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案件,收缴伪劣烟花爆竹5万响。经查,尤某(女,汉族,30岁,吉河镇前进村一组人)利用销售花圈寿衣便利,私自购进大量伪劣花炮自行销售,安全隐患极大。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嫌疑人尤某治安拘留十日,对非法运输储存的伪劣烟花爆竹予以没收,并在安康电视台予以曝光。

据统计:截止目前,安康中心城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警力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张贴通告500余份,查处烟花爆竹违法案件18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20万响,处罚违法人员21人。

阅读人列表 已有0人阅读,已被阅读
各县区信息统计 各部门信息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