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治安部门开展“入所进社区当民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6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各县公安局、分局:

    为进一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开展全市公安派出所“转作风、强基础、抓规范、促服务”活动,全面推进2014年全市治安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治安部门开展入所进社区当民警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431——31

    二、参与人员

    市局治安支队领导、内设科队负责人,各县分局分管治安工作领导、治安部门负责人选定基层派出所与社区开展“入所进社区当民警”活动。各派出所长选定社区开展“进社区当民警”活动。

    三、工作内容

    认真组织基层所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与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2014年全市治安工作要点,帮助派出所领会吃透精神实质,理清工作思路,谋划推进2014年治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集中组织开展六大课题专题调研活动。

    课题一: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如何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与满意度。

    课题二: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如何提升做群众工作能力。

    课题三:围绕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如何发挥治安信息“五大平台”的作用。 

    课题四:围绕项目化管理如何推进治安重点工作。

课题五:围绕公安派出所等级化建设如何加强治安基层基础工作。

课题六:围绕队伍精细化管理如何发挥派出所政治教导员、指导员的作用。

三、工作方式

1、入所进社区同志要按照要求及时入驻派出所开展工作,坚持同住、同吃、同工作。

2、入所进社区同志要服从入驻派出所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相关警务工作。

3、各派出所要及时将入所进社区同志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工作信息报市局治安支队。

4、入所进社区同志蹲点时间不少于一周,进社区当民警不少于三天。各派出所所长进社区当民警不少于一天。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市治安部门开展入所进社区当民警活动,是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驻所同志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调研、深度谋划2014年全市治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深入调研,查找践行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当前治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地措施加以解决,推动全市治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2、理清思路,突出重点。按照底子摸清、问题查准、措施找对、总结经验的总体要求,入所进社区同志要深入地方党委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民警、群众代表、企业代表乃至深入到社区、农户、田间地头和基层单位,倾听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党政机关对治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征求他们对基层所队及民警作风情况的反映,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以及派出所民警自身及家庭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夯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治安工作民意基础。

    3、深入调研,解决问题。活动中,入所进社区同志要认真调研制约派出所、社区警务发展以及影响队伍建设的有关体制与保障等问题,了解基层民警队伍工作中存在实际困难,积极协调地方党委和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对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市局治安支队。

4、加强宣传,打造亮点。入所进社区同志要结合派出所工作特色和亮点,总结推广基层工作典型经验和便民利民服务新举措新亮点,各派出所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严守纪律,注重实效。入所进社区同志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接地气,做到轻车简从,不给基层找麻烦,不搞宴请,严格遵守“五条禁令”、“三项纪律”等有关纪律规定。

各县分局请于229日前将分管局领导及治安部门负责人名单及入驻派出所名单报市局治安支队。331日前将工作总结和分管局领导、治安部门负责人调研报告报市局治安支队。(联系人:覃晓敏,吕宣革,电话:2298986,市局FTP//治安支队//“入所进社区”文件夹)

 

                                                           201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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