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警务专刊(第2014040期)安康市汉阴县公安局“五个同步”举措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5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安康市汉阴县公安局“五个同步”举措

切实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实现执法活动全程可视化

为努力提高公安信息化应用水平,巩固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有力推进第二轮全国执法示范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安康市汉阴县公安局结合实际,采取“五个同步”举措实现执法活动全程可视化管理,确保执法活动全程无缝对接,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保障民警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信息装备同步优配使用,提高基层执法水平。今年,该局筹集资金,新购167部执法记录仪、30台车载视频传输系统等信息化装备,统一配发给治安、交警、巡警及派出所等一线办案单位,各单位执法记录仪器配备率100%、车载视频传输系统各单位安装率100%(基层单位至少有1台);组织专业人员就执法记录仪和车载视频传输系统操作使用、维护常识对民警进行专门培训,增强民警规范取证意识,提高基层单位执法水平,为规范执法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二、处警现场同步录音录像,促进执法源头规范。一是警情现场同步摄像。接报警人报警后,对现场有监控条件的, 110指挥中心民警及时调整视频探头进行现场跟踪录像,在出警民警到达之前用电话进行先期处置;民警出警时,警车装有车载视频传输系统,车载视频探头对出警过程、警情现场情况可以自动进行同步摄像,同时处警民警使用携带的执法记录仪(或者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取证设备,对警情现场处置情况同步进行录音录像。二是传唤带离同步录像。民警根据警情,需要对嫌疑人员进行带离现场、传唤到办案单位的情况,民警通过执法记录仪等取证设备对带离、传唤过程以及在警车上活动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对需要带离办案单位的,同样使用执法记录仪或车载视频传输系统进行录音录像。通过接处警同步录音录像,实现处警现场可视化,从执法源头上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减少投诉,保障民警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督察系统同步网上监督,加强重点部位规范。充分发挥警务督察监督系统作用,对办案单位重点部位实施全面监控。目前,我局治安、刑侦、巡警及11个派出所等执法办案单位出入口、大院、值班室、户籍室、办案区周边重点部位安装有视频探头,视频信号连接到县局警务督察监控系统,警务督察监控系统对执法单位重点部位活动等情况实施24小时远程同步录音录像并自动保存。局纪委、督察部门相关人员实行网上远程监督,通过在县局监控屏前查看各执法办案单位重点部位情况,也可以随机调阅历史视频记录,实现对执法单位重点部位可视化。

四、办案场所同步双向监控,推进办案流程规范。在案件办理中,该局严格按照公安部“四个一律”要求,规范办案场所应用管理,执法办案场所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在办案区的人身检查室、信息采集室、询问室、候问室、讯问室、过道等全部安装监控探头,讯问室的审讯系统与办案区所有监控相连,实现对办案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自动保存并同步刻录成光盘。该系统的录音录像资料不可删改。同时办案场所监控连接到警务督察系统,纪委、督察部门人员可通过网上对民警现场执法办案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法制部门通过查看审讯系统视频或者音像光盘方式,对案件办理全流程视频进行监督。

五、音像信息同步规范管理,提升执法工作质效。针对执法工作实际,建立音视频资料管理常态工作机制,各单位每日定期开展处警音视频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建立电子和纸质音视频资料台账,便于核查保管。一是“一警一档”。各执法单位配备一台执法专用电脑,指定一名民警,负责接处警音视频资料保存备份工作。将警情分成案件、事故、纠纷、救助、其他等五类,将每起视频资料按照这五类进行分类归档,形成一警一档,规范电子视频资料管理。二是“一警一册”。统一制作《规范执法音视频资料登记册》,由民警对每起警情视频名称、录制时间、录制地点、报警人、处警人、录制人、录像录音数、照片数、警情处置情况及视频资料去向等基本信息逐一如实登记,内容齐全,便于核对查找。三是 一案一盘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单位将视频资料刻录成光盘做好资料备份,实现“一案一盘”,盘随案走,法制部门在审核案件时必须对执法办案光盘音视频内容进行审核,并指定专人做好案件光盘保管、存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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