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警务专刊(第2014054期)平利县公安局110实施 “三小警务”实现“三个提升”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3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安康市平利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实施 “三小警务”实现“三个提升”

  

     110接处警过程中,安康市平利县公安局注意正确处理“小警情”、“小技巧”、“小细节”三者之间的辨证关系,创新理念,拓展外延,不断提高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实现了“三个提升”。
  
 一是重视“小警情”,实现群众满意度的新提升。针对110接处警工作中出警不及时、取证不认真等问题,首先是重视“小警情”接警环节。对群众报警的“小案件”、“小纠纷”、“小事故”、“小求助”等“小警情”认真对待,耐心询问地点、人数、案由,做到“报警必须受理、接警必须录入”,并运用GPS实时定位、视频监控等功能,实现了110警情实时、可视指挥调度。其次,注重“小警情”处警环节。为进一步提高110接处警现场处置的速度和效率,认真落实“五分钟工程”,即:城区出警单位在接到县局指挥中心警情指令后,必须在5分钟之内到达现场并迅速开展处置工作,其他地区警情按规定时限如期到达迅速开展处置工作。对各类“小警情”处警工作,严格做到“现场必须勘查、受案必须调查”。加强对“小警情”的勤务督导和检查。坚持对各单位接处警情况进行周汇总、月通报,并对每一起“小警情”的报警人进行电话回访,回访率达到100%,及时发现和处置接处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群众满意。
   
二是运用“小技巧”,实现接处警效能的新提升。针对不同警情特征、规律及不同人员需要,总结研究最有效处置对策,注重运用“小技巧”,提高接处警效率。大力推行“一问、二拍、三录、四记、五查”为标准内容的110处警工作法,从操作程序、软硬件建设等细节引导民警执法标准化、处警规范化。总结提炼了多项小警情“处置法”,涉及民间纠纷、小伤害案事件、小事故等多种小警情处置“小技巧”,在此基础上,强化学习培训、规范应用,效果十分明显。“小技巧”的应用,不仅缩短了接处警时间、提高了处警效率,而且提高了接处警的规范化程度和效能。
 
  三是规范“小细节”,实现110品牌形象的新提升。本着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设计工作测评表,对接处警民警的语言、行为及硬件建设、工作机制等细节进一步进行梳理规范,积极打造精细化工作流程。语言行为方面,制定了接处警语言、行为“五不能”、“十切忌”等准则,实行军事化规范性的交接班制度,提出了在非紧急情况下,民警到达现场后开启执法记录仪、敬礼、告知等规定动作。在硬件建设方面,新购置GPS定位系统44套,执法记录仪10部,110接处警专用电脑2台,对讲机40部,接处警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在机制建设方面,实行扁平化指挥和点对点指挥,完善警情移交、预警发布、警情研判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接处警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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