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转作风强基础抓规范促服务”专刊第26期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09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紫阳县公安局

全面完成派出所办案区二次升级改造工作

 

近期,紫阳县公安局针对部分派出所办案区改造不全面、不规范、不彻底这一现象,该局党委连续三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想方设法投入120万元,对5个派出所办案区进行了新建、对7个派出所进行了改造。共新建设、改造办案区68间,安装双向门禁系统12套、安装视频监控头72个,安装同步录音录像设备12套,该局17个派出所全部完成了办案区二次升级改造任务,新建和改建的办案区已于近日全部投入使用。

一、因地制宜,规范设置。针对部分派出所办公用房紧张,基础条件差的实际情况,该局在办案区建设过程中想法设法为建设创造条件,本着安全、规范、实用这一原则,因地制宜的进行科学设计、高标准建设。新建设的5个派出所和改建的7个派出所办案区基本均达到了七室,即:人身安全检查室、信息采集室、讯问室、辨认室、询问室、侯问室、卫生间等功能室。其中,每个派出所办案区大门都安装了双向门禁系统;讯问室、询问室、侯问室墙面采用防撞、隔音、防火新型材料进行了包装;侯问室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置;卫生间安装了蹲便器、加装了手铐栓,安装了防撞玻璃;每个办案区至少安装监控摄像头68个,确保整个办案区无监控死角。

二、统一标准,配齐硬件。在办案区的硬件配备上,该局本着科学、标准、规范和易操作的原则,进行了统一配置。为每个派出所办案区安装一套天地伟业公司的数字高清审讯系统,即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每个办案区统一配置了金属探测仪、涉案人员随身物品保管柜、审讯桌椅、电脑、双色打印机、高拍仪等办案用品,讯问室、询问室和侯问室均安装了报警装置并与值班室相连,确保了办案区使用时的安全。

三、刚性要求,力促运用。该局投入大量资金完成了“建”的问题,对办案单位和办案民警来说,重点就是要在“使用和管理”上下功夫。就办案区管理和使用问题,该局制定以下几项刚性指标:一是要严格执行公安部“四个一律”规定。从现在开始,所有涉及到对行政违法嫌疑人、犯罪嫌疑人的询问、讯问、辨认、醒酒、留置的,必须无条件的在办案区进行。法制部门在以后的案件审核和考评时,对未在办案区进行询(讯)问的,对单位和具体办案民警下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并进行整改。同时,警务督察大队要加强日常的督导检查,对不按规定在办案区进行讯(询)问、辨认、侯问等执法活动的,一经发现,立即予以纠正并进行全局通报,同时还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二是要严格按照县局下发的《紫阳县公安局办案流程》进行操作。对传唤的行政违法嫌疑人(包括继续盘问人员)或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员,带至办案区后,首先进行人身安全检查,将被检查人随身携带的物品逐一登记后,放置随身物品保管箱保管。在对违法嫌疑人(被盘问人)或犯罪嫌疑人询(讯)问时,要先开启审讯系统,在系统内进行讯(询)问。同时,在保障违法嫌疑人的饮食、休息权利的同时,要安排专人进行看管。讯(询)问结束后,要认真如实、规范的填写办案区的台账。三是进一步加强办案区的管理。经研究决定,各单位的兼职法制员为执法办案区的管理员,负责执法办案区的日常管理、执法安全监督和办案区台账的登记管理,发现不安全隐患及不规范执法现象,管理员应当及时纠正并报告。在办案区使用前,应当及时同管理员联系,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维护、谁负责”的原则,各使用的办案人员自行填写完善办案区台账、负责违法嫌疑人、被盘问人员或犯罪嫌疑人的看护和安全、负责对违法嫌疑人或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光盘的制作,使用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及时检查清理、打扫,确保办案区的安全和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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