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岚皋县公安局充分发挥公安检查站卡口作用,近日,快速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收缴烟花60件,爆竹40件,涉案价值10000余元,有效的消除了安全隐患。
7月28日凌晨1时许,岚皋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蔡垭治安检查站执勤民警在工作中发现,207省道安康方向驶来的一辆白色面包车在卡口前的不远处突然靠边停车,有躲避检查的嫌疑,这一异常举动引起了执勤民警的警觉,民警立即上前对该车进行盘查。经检查发现:该车辆后排座位全部拆卸,车厢内装载60件烟花、40件爆竹,均无合法经营销售手续,且驾驶员不具备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资质,执勤民警立即将驾驶员李某国及同车人员马某喜控制,并将车辆及烟花爆竹暂扣,经调查发现:李某国(男,31岁)、马某喜(男,39岁)系岚皋堰门镇人,车上装载的烟花爆竹是从紫阳运往镇坪进行销售,总价值约10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