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富硒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安康市科技创新支撑富硒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安康市富硒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1日
安康市科技创新支撑富硒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发展富硒产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富硒产业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根据《安康市富硒产业总体规划》《安康市富硒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现就全市富硒产业科技创新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紧扣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以硒兴业、以硒富民”,以科技创新引领全市富硒产业发展,力争用3-5年时间,科技重大项目、重点研发项目以及各类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每年自主研发、引进转化富硒科研成果10项,开发富硒新产品5种,建成院士专家工作站、市级工程技术中心、企业科技创新孵化器、重点实验室等各类科技创新载体50个,实现高技术支撑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显著提升,产业发展的重点研发领域和关键技术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叫响做靓“中国硒谷·生态安康”金色名片。
二、加强富硒产业科技攻关,支撑产业创新发展
(一)开展富硒产业基础研究。持续巩固和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的交流与合作,依托中国富硒产业研究院、富硒食品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农业农村部富硒产品开发与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技大学苏州研究院功能农业重点实验室等开放性基础科研平台,引导西安交大、中国地质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安康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安康学院等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参与,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开展以富硒土壤、富硒水和富硒农产品为重点的硒资源详查工作,逐步建立系统、完整、详实的硒资源数据库。在全市硒资源详查基础上开展硒与人体健康的病理学研究、天然硒的化学检测方法、天然硒稳定富集及定量控制技术等方面基础研究,为富硒产业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科研支持。(责任单位:市富硒产业办、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局,安康学院,各县区政府)
(二)开展富硒产业应用研究。紧扣全市富硒产业技术需求,支持和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围绕安康富硒茶、富硒水、富硒魔芋、富硒畜产、富硒林果、富硒粮油等优势产业开展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研发、集成创新等应用型研究。在高聚硒动植物筛选、培育及硒强化技术研究,农作物及经济动物硒含量稳定高效的富硒种养技术研究,富硒新产品研发、富硒产品加工工艺改造提升、富硒产品品牌打造等产业发展关键领域开展应用型科技专项,促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产业化,着力攻克一批制约全市富硒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富硒产业办、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
(三)加快富硒标准制定。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建立完善硒综合质检中心,加大全域各类富硒产品硒含量检测和质量稳定性标准评价技术体系研发。围绕富硒产业,不断丰富和完善富硒产业标准化体系。用科研、检验检测作技术支撑,用先进的富硒产业标准作引领,促进我市富硒产业做大做强和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富硒产业办)
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筑牢产业发展根基
(一)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推进一批技术先进、产业带动性强、市场前景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富硒产业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鼓励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建立富硒产业科技成果发布制度,鼓励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并转化应用。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主动对接,为企业提供问题诊断、技术咨询、系统解决方案设计、工艺优化等技术服务。支持市内各科研院所和高校引进富硒产业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和产业化应用。对每年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成效显著的企业,给予项目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富硒产业办,各县区政府)
(二)促进科技成果交流对接。在“中国硒谷”网站开设“安康富硒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将电子商务与技术转移有机结合,为全市企业提供各类科技成果转化相关配套创新服务。进一步拓展各县区、企业与高校院所的对接渠道,适时举办各种层次的科技成果交流对接活动,深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营造全社会关注富硒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富硒产业办,各县区政府)
四、推进创新服务体系,集聚高端创新资源
(一)深入推进“一业一站”计划。围绕富硒茶、富硒水、富硒猪肉、富硒核桃、富硒魔芋、富硒粮油等领域,充分利用“两院院士”及各类高层次人才等智力资源,为全市富硒产业发展建言献策,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推动富硒产业创新成果转化,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持续加大柔性引才力度,积极引进人才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培育壮大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行业核心竞争力的富硒科技龙头企业,助力全市富硒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科协、市人社局、市富硒产业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工信局)
(二)加快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围绕富硒产业需求,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研发组织,在优势特色领域培育创建企业孵化器、示范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产业技术研究院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载体。建立集研究开发、技术转移、创业孵化、战略决策咨询、人才培养、金融服务等为一体的科技服务公司等新型产学研合作机构,推动重大科研设施、基础研究平台等创新资源的高效配置。加快企业加速器与孵化器耦合发展,带动富硒产业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链合”创新。持续办好富硒产业大讲堂,积极搭建富硒产业技术培训、讲座等平台,最大限度凝聚富硒产业发展共识。(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富硒产业办)
五、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一)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加大富硒产业创新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支持政策,有效利用市内外富硒产业科研机构,推进“企业出题、政府立题、协同解题”的协同创新机制,推动富硒产业领域大中型科技企业研发机构或平台全覆盖。鼓励富硒产品生产企业建立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对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市内转化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奖补。(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富硒产业办,各县区政府)
(二)引育结合集聚产业人才。落实《安康市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人才引进办法》《安康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依据用人单位人才需求,指导其选拔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产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立富硒产业发展科技专家智库。鼓励本土年轻科技工作者主动参与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以及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富硒产业相关科研项目,支持富硒产业研发单位组建富硒产业专家服务团,指导其选拔一定数量富硒产业科研人员担任科技特派员,深入一线开展科技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富硒产业办、市科协)
六、强化服务保障,狠抓工作落实
(一)健全工作机制。市富硒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富硒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与督查考核。建立由市富硒产业办主要负责人担任总召集人的安康科技创新促进富硒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科技支撑富硒产业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各县区要将科技创新支撑富硒产业发展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强化推动落实。(责任单位:市富硒产业办、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协,各县区政府)
(二)加大科研投入。市县财政要加大对富硒产业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等领域的财政投入;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等部门的项目资金、重大课题要向富硒产业领域倾斜,引导企业加大富硒产业研发投入;市税务局加大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宣传贯彻,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市富硒产业办牵头研究出台激励涉硒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具体办法,采取多种方式对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高的涉硒企业以及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予以奖励性支持。强化市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发展完善科技金融,综合运用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创投引导、保费补贴、科技服务补贴等多种方式,建设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将各县区和各富硒产业项目申报主体科技研发经费投入作为测算分配富硒产业专项资金的重要因素,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科技资源配置模式。(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富硒产业办,各县区政府)
(三)强化责任落实。市政府将富硒产业发展相关指标考核纳入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动态监测、评估、督查机制,对全市各县区和有关单位在科技项目、研发平台、人才培育、涉硒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定期通报,适时开展评估总结,对推进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推进不力、推诿拖拉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局、市富硒产业办、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