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银行:
现将《金融支持富硒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安康市富硒产业发展办公室 安康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安康中心支行 安康银保监分局
2019年12月18日
金融支持富硒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硒是安康独具特色的优势资源。富硒产业是我市生态友好型产业的首位产业,也是最具成长性、带动性、持续性的朝阳产业和带动群众脱贫致富的主导产业。为加大富硒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提升富硒产业金融服务水平,推动产业脱贫和乡村振兴,根据中、省、市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大金融投入,创新金融服务,突出市场导向,注重品牌效应,打造“中国硒谷·生态安康”和富硒产业“千亿产业链”,使富硒产业成为安康“追赶超越、绿色崛起”和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的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强化金融政策引领和金融机制创新,及时总结和推广金融支持富硒产业的有效模式和做法,形成以点带面的工作格局。积极探索适合富硒产业发展的农业设施抵押贷款、大型农机设备融资租赁以及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业务,探索开展“两权”抵押贷款、宅基地抵押贷款业务试点,尽力满足富硒产业发展中的有效信贷需求。
(二)聚集合力,突出重点。加强金融政策与区域发展、产业扶持和财税支持等政策配合,大力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推动面向富硒产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创新与突破。重点支持具有规模效应和带动效应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普及推广金融支持富硒产业典型案例,推动富硒产业金融服务工作不断深化。
(三)因地制宜,市场主导。金融支持富硒产业发展应充分针对地域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特色等具体情况,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类推进,差异支持。要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根据产业基础、市场需求、财政收入、金融生态和当地金融机构网点分布、人员配置等,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金融支持模式。
(四)强化监管,严防风险。坚持底线思维,各金融机构要建立金融支持富硒产业发展的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完善风险处置手段,一手抓金融支持,一手抓风险防控,防止出现杠杆率过高、资金空转等风险,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工作目标
将金融支持富硒产业和金融支持民营、小微企业,脱贫攻坚以及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统筹推进。通过顶层设计,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金融支持富硒产业规模和覆盖面,加快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竞争适度、风险可控的富硒产业金融支持模式,把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富硒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在富硒产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为金融机构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和发展机遇,实现产业发展和金融发展同频共振、互利双赢。选取对富硒产业支持较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金融支持富硒产业“主办行”制度,选取金融支持富硒产业成效显著的县(区)开展“金融支持富硒产业示范试点县”创建活动,发挥以点带面作用,探索金融支持富硒产业的新路径、新方法并在全市各县(区)和各金融机构推广。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发针对富硒产业的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拳头”产品,将富硒产业纳入信贷支持的重点领域,加大富硒产业信贷投放在全市主导产业信贷投放总量中的比重,做到富硒产业全年信贷增速高于全市主导产业贷款增速2个百分点以上。保险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发覆盖富硒产业全产业链的保险产品,加强银保合作,形成支持合力。要推动发展多元化融资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富硒产业企业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融资。要通过优化外汇服务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等,增加富硒产业的外向度,使安康富硒产品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四、工作任务
(一)明确金融支持重点。各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富硒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结合我市富硒产业发展实际,针对安康富硒茶、包装饮用水、魔芋、核桃、生猪、生态鱼等优势产业,发挥各自机构的优势和特点,做到重点支持和普惠性支持相结合。要围绕产品开发、生产、加工、流通、市场开发、品牌打造等关键环节,通过对龙头企业、园区、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的信贷投放,使资金流入富硒产业全产业链内。要将富硒产业纳入信贷支持的重点领域,保障富硒产业信贷投放在全市主导产业信贷投放总量中的比重不低于25%。
(二)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抵押、动产质押等创新业务。针对富硒农业、富硒食品、富硒农产品精深加工、农场电商等新兴业态,提供供应链融资、订单融资、电商融资等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可以富硒产业园区为单位,结合园区内富硒产业产品供销情况、货物存储方式、货款结算形式等创新开展集中统一授信。要将普惠金融服务与陕西省“互联网+现代农业”、“大数据”、“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等新兴技术有机结合,积极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发挥电子商务连接农村一二三产业的先天优势,结合农村电商的实际需求,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不断提升农村电商金融服务水平,解决富硒产品“上行”问题。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在富硒产业发展中发挥支持作用,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受益面,积极与众创空间、扶贫空间对接,重点加大对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网络商户等富硒产业创新创业重点对象的支持力度。
(三)构建多元融资渠道。积极向富硒产业企业开展直接融资宣传和培训活动,加大直接融资力度,培育和引导富硒产业龙头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绿色债券、资产支持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先推动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商业模式新的富硒产业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各金融机构要抓住债券市场创新发展的机遇,积极争取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格,加强对新型债务融资工具营销,积极为符合发债条件的企业提供顾问和承销服务,不断拓宽富硒产业龙头企业融资渠道。
(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优化贷款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对富硒产业重点企业贷款利率要严格对标LPR利率,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要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评估等中介机构的收费标准。对贷款出现逾期的富硒产业类企业要认真摸底调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到有扶有控,区别对待。对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富硒产业类企业避免抽贷断贷,帮助其渡过难关。
(五)提高保险保障水平。探索开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试点,将主要富硒产品生产纳入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提高富硒产业抵御疫病、气候等自然灾害的能力。科学确定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机制,合理确定农业经营主体承担的保险费率。逐步扩大农业大灾保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引导保险机构到农村地区设立基层服务网点,下沉服务重心,实现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县域全覆盖。
(六)严密防控各类风险。各金融机构要立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坚持审慎经营,优化信贷资金管理配置,加强信贷风险识别和监测预警,从源头上把控和防范富硒产业领域信贷风险发生。要加强对富硒产业领域企业和个人的征信宣传,教育和引导企业树立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对失信和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要实施联合惩戒,加大对金融涉诉案件的执行力度。要引导富硒产业类企业加强法人治理,规范财务制度,做到坚守初心,科学决策,杜绝盲目扩张和“赚快钱”“赚大钱”带来的经营风险和信贷风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金融支持富硒产业发展协同配合,按照统一领导、共同参与的原则,在市富硒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安康市金融支持富硒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由市富硒办、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安康中心支行、安康银保监分局组成,市富硒办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富硒产业发展有关要求,组织各种银企对接活动,传导货币信贷政策,协调金融支持富硒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形成金融支持富硒产业发展的合力。
(二)形成政策合力。人民银行安康市中心支行及所辖各县支行要贯彻落实好货币信贷政策,进一步优化扶贫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及再贴现的办理流程,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富硒产业的支持力度,降低富硒产业企业融资成本。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要综合运用风险补偿、税收优惠、贷款贴息、保费补贴、奖励补助等多种手段,建立富硒产业发展信贷风险补偿和贴息制度,解除金融机构支持富硒产业发展的后顾之忧。是财信融资担保公司要进一步加大对富硒产业类企业的担保力度,简化担保程序,降低反担保门槛和担保费率。
(三)加大考核力度。市富硒办、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安康中支、安康银保监分局对全市金融支持富硒产业发展效果进行量化评估,并制定金融支持富硒产业发展考核指标,纳入市政府对金融机构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金融支持富硒产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金融支持富硒产业中的尽职免责相关规定,防止不合理的惜贷、断贷、抽贷、压贷情况发生。
(四)强化宣传总结。扎实做好金融支持富硒产业发展的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凝聚社会各界对金融支持富硒产业发展的共识与合力,形成积极参与和共同支持的良好氛围。要深入挖掘和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扩大金融支持富硒产业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打造出可复制、易推广的金融支持富硒产业发展的“安康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