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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种子检验员资质考核受理条件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16-100602 | 发布日期 | 2016-11-04 11:20 |
来源 | |||
内容概述 | 林木种子检验员资质考核受理条件 |
一、申报林木种子检验机构条件:1、具有相应条件的工作人员;2、基础设施:具有苗木检测室等实验室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 3、质量管理体系:有完整的工作规范、操作技术规程和安全要求。 4、具备检测能力和主要造林绿化树种种苗品种鉴别能力。 二、申报林木种子检验员条件:陕西省境内的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机构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从事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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