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迅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榆林府谷“10.24”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镇坪县结合实际,实施四大举措加强全县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在全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储存使用爆炸物品专项检查整治。
一是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对所有爆炸物品的销售、储存、运输、使用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筛查,重点检查爆炸物品来源、流向以及仓储设施、守卫力量、看护保管制度和防护措施等,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监管部门要将整改通知书送达该单位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同时派员协助有关部门跟踪监督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从业单位,一律停业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依法关停并吊销有关许可证照。
二是加大收缴工作力度。彻底收缴非法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的爆炸物品,严防涉爆案件和事故发生。各部门深入推进检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爆炸物品及其原材料、制造设备、工具等的排查收缴力度;对个人非法持有、私藏的各类爆炸物品,逐一动员限期交出。对拒不交出的,依法强制收缴并立案查处。要彻底取缔地下非法生产作坊、销售网点和储存点,坚决不留隐患。
三是加大破案打击力度。各镇及公安机关要以打促防,进一步加大对涉爆案件和事故的查办力度。对每起涉爆案件和事故,都要快侦快破,依法从严查处。各部门要在前一阶段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排查梳理,对重点案件要组织精干力量,分级挂牌督办。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以及重点人群,要严格落实回访检查制度,严防回潮反弹。特别是要通过追查涉案爆炸物品的来源、去向、发现管理漏洞,有针对性地加强爆炸物品监管工作。
四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坚持专门工作与发动群众相结合的方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群众宣传爆炸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典型案例,营造重视安全、加强防范、主动举报的良好氛围。要充分调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治保会等基层组织参与爆炸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情况,发动群众揭发、检举违法犯罪行为并对举报者给予奖励,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和政策的威慑,督促涉爆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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