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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加强和改进中心城市管理”专题调研的通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组成调研组就规范食品摊贩和打击非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进行调研,提出相应的执法依据、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
对于规范食品摊贩,建议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调研,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统筹考虑交通、噪声、市容等因素,在中心城区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确定经营时间,并向社会公布。不得在城区中、小学校校门外道路两侧一百米范围内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食品摊贩经营者应当持有效健康证明向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登记备案,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于没有登记的,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取缔。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的监管,严查出租出借登记卡、健康证明、一次性筷子以及影响食品安全的其他违法行为。
对于非法回收贩卖药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依法取缔,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部门还要加大对医院和药店的监督管理,严查没有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行为,严查回收贩卖药品的小广告,严查套取医保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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