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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县推行财务总监进驻政府重点项目单位制度

    作者:王宝华 时间:2007-04-13 09:33 来源:石泉县政府信息网站 字号: 打印

    石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依法科学理财,近日委派财务总监进驻政府重点项目单位。
    财务总监主要职责是:对贯彻中、省、市、县财政法规制度及县政府决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单位财务事项实施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追踪检查;参与组织建设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审核基建拨款和支出,凡是财政投资部分必须经财务总监签字,并报财政局审批同意拨款,工程支出经财务总监审核后支出;审核重点工程的筹资方案,参与制订财务管理方案,支持财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建设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资金到帐的真实性、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合法性,以及涉及变更后的资金运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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