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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净增额创历史新高

    作者:佚名 时间:2010-04-24 10:59 来源:安康市统计网 字号: 打印

    2006年,我市着力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不折不扣地贯彻党中央一系列扶农惠农政策,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加强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强力推进劳务经济的质量效益提升,不断巩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驱动下,2006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保持稳步增长。据全市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95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4元,增长8.58%,增加额为历史最高水平。农民增收来源发生显著变化,工资性收入大幅度提高,劳务经济成为农民增收主要的支柱。  
    一、主要变动特点
    1、工资性收入已成为农民纯收入的支柱。2006年我市农民人均工资性纯收入964元,同比增长16.78%,占整个收入的比重达到49.4%,在收入四要素中所占份额排首位。同时,工资性收入也是近年来农民收入中最具活力的主要增长因素,当年的净增额为138元,对农民人均纯收净增额的贡献率达89.61%。从工资性纯收入的结构看,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的收入和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均呈现大幅度增长,本地务工人均收入为299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5元,增长17.78%;在外务工人均收入59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6元,增长19.14%。工资性纯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国家铁路、高速公路项目和本地公路、新农村设施建设的相继动工,为我市农民就地打工扩大了空间,投入劳动力增多;二是外出人员知识技术层次大大提高。今年外出从业人数基本与上年持平,但其中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比重比上年提高1.63个百分点,初中以上学历的人员比重提高4.24个百分点;三是外出地域趋于经济发达地区。外出从业人员按地区分,有64.6%在东部地区打工,占全部外出人员的比重比上年提高2.35个百分点;按城市分,有55.5%集中在省会及地区级城市,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5.41个百分点。此外,外出人员在外务工的时间增多,同比增长了2.78%。
    2、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略有下降。全市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人均为813元,同比下降3.8%,其中来自第一产业的纯收入为705元,同比下降4.71%。导致家庭经营纯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夏季伏旱,秋季作物大幅减产,农、林产品收入同比下降;二是牧产品价格自二季度开始持续下滑,影响了牧业生产经营的收益。
    3、财产性纯收入和转移性纯收入大幅度增长。全年财产性纯收入人均3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元,增长77.53%。全年转移性纯收入人均145元,比上年同期增34元,增长30.96%。主要原因是土地征用补偿和退耕还林还草补贴兑现到位,与上年相比涨幅较大。
    4、税费支出持续下降。农民税费支出人均仅为4.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元,同比下降28.94%。
    二、促进农民增收的建议
    近年来,由于中央和省、市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在全社会形成了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的良好局面。因此,要抓住当前有利政策和良好的社会氛围,大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1、继续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把取消农业税、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调动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2、因地制宜,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农业防灾抗灾能力。各级政府应
    认真思考如何有效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减少盲目生产。要进一步加大对农田基本建设的投入,加快农业科研攻关并积极推广农作物种植新技术等,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抗拒自然灾害的能力,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为增加农民收入提供有力保障。
    3、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外出打工是农民增收的捷径,近两年来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速较快,对农民增收的贡献较大。因此政府部门要为农民外出务工起到积极引导和正确疏通的作用,一是开拓就业市场,为农民外出务工创造更大的空间;二是抓好岗前培训,提高农民务工技能。
    4、从多方面减轻农民负担。政府部门要从根本上规范医疗保健和教育收费,使农民看得起病,上得起学,更要防止和遏制对农民的变相摊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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