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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县城公共气象服务工作的意见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16-031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11月30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16〕185 号 公开日期: 2016-12-02 18:50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县城公共气象服务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县城气象预测预报体系,全面提高县城公共气象服务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安康城区和各县城现代气象观测系统,增强精细化气象预报预警能力,健全气象灾害预警联动机制,不断提高县城公共气象服务水平。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实现监测预警及时、应急联动高效、防范应对科学、组织体系健全的县城气象防灾减灾体系,以及符合县城特征、满足民生需求、服务产品丰富、覆盖领域广泛的县城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到2020年,安康城区和各县城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前30分钟发出,城市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以上,气象服务公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统一的防灾减灾中心。通过整合气象、防汛、国土、林业、农业、交通、民政、环保等部门的自然灾害监测资源与信息,实现信息高度集中、区域互通、共享共用,构建高效、迅捷、联防的自然灾害防灾减灾预警指挥平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完成1 个中心平台(市气象局)和10 个县区气象局分平台,以及水利(含防汛)、国土、林业、水电厂等多个部门分平台建设,以便实现监测预警信息共享。
      (二)完善城区综合气象观测站网。采用先进的装备和探测手段,建设汉江流域大气科学实验基地,开展县城环境气象研究。在县级气象台站布设能见度自动观测系统、负氧离子监测点和雾霾监测点。加密县城小气候观测站点布局(安康城区建立20个观测点,其它各县城均建立10个观测点),完善县城环境、交通、旅游等专业气象观测系统,提高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高(低)温、雾霾等灾害性天气监测能力。完善汉江流域自然灾害实时监测和预报预警指挥平台建设,实现气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部门的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等监测信息共享。整合气象、水利、水文等部门的区域暴雨天气观测站,划归气象部门统一管理,提升气象灾害共享监测能力。
      (三)加强气象预报预测能力建设。结合当地气候特点,建立本地气候指标,提升县城气象要素预报定量化水平,提高灾害性、转折性、高影响天气落区预报的时空分辨率。开展连续、滚动的县城精细化预报预警业务。制作发布空间分辨率到社区、时间分辨率到小时的多要素、定量化天气预报和灾害预警产品,提高重点时段、重要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的精细化气象预报能力。气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建设空气污染、山洪地质灾害、县城内涝、雨雪冰冻、高温热浪等预报预警系统,提高县城气象灾害的预报预警能力。
      (四)提升城区公共气象服务水平。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气象服务长效机制,扩大公共气象服务供给。完善县城公共气象服务设施,强化县城交通网络、旅游景区等区域的气象服务,开发空气质量、旅游、健康、运动、居家出行等气象服务产品。气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建设县城环境、县城交通服务体系,开展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服务和县城交通气象保障服务。把气象服务融入县城运行管理体系,做好县城水、电、气等安全运行的气象服务。
      (五)提高城区气象信息发布能力。把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融入城乡网格化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新媒体和社会公共传播资源的作用,建成手机、传真、网站、大喇叭、显示屏、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预警信息传播立体网络;完善重大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机制,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加强基层预警信息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镇办气象信息员和气象工作站的作用,重点提高公共场所、偏远农村、山区及弱势群体的预警信息覆盖能力,消除县城预警信息发布“盲区”。气象、广播电视、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利用广播插播、电视挂角,广场、车站、公共交通的显示屏,做好预警信息发布。气象部门要实现预警发布一键化,提高预警服务效率。
      (六)推进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建设市、县两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信息发布中心。大力推动市、县两级预警发布工作机构建设;加快推进相关部门预警信息接入与发布,加强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明确具体的预警类别、发布格式、发布流程和责任权限等,做好各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接入和发布工作;加快推进预警信息传播体系建设, 加快国家预警发布系统与现有各种发布手段的对接进程,尽快实现国家预警发布系统与多种发布手段的自动对接和预警信息的快速发布;加快推进预警发布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保障。
      (七)增强县城应急响应和救援救助能力。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编制县城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发挥气象预警“消息树”作用,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县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实现气象与教育、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应急、保障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完善县区、镇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常态化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建立镇村、社区和学校应急责任人等在内的防灾减灾队伍。加大气象科普、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推进气象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事业单位,增强社会公众的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发改、财政、水利、防汛、国土、旅游、公安、卫生、教育、民政、通讯等部门要把加强县城气象防灾减灾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网格化管理,加强督促检查,统筹做好县城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工作,提高县城管理水平。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把县城气象防灾减灾、公共气象服务所需的建设投资和划归气象部门的设备运行维护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为县城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保障。
      (三)加强督办督查。市政府建立督查督办机制,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市气象部门负责落实,对各县区加强县城公共气象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30日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发〔2016〕18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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