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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考核评价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有“办法”

    作者:曹永松 时间:2016-12-06 09:46 来源:岚皋县 字号: 打印

      为充分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和脱贫攻坚中的杠杆作用,积极鼓励引导银行业改善服务,加大信贷投放,促进财政性资金和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良性互动和经济结构转型发展。近日,岚皋县出台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在全县范围内试行间歇性财政资金存放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结果挂钩机制。
      《办法》主要从考核对象、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组织和考核要求等方面着手。其中,考核评价体系指标及标准,主要从贷款余额、新增贷款、存贷比、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扶贫贷款、重点项目贷款等七项业务发展指标和营业网点分布、自助设备、信贷产品、税收贡献、战略合作等五项其他指标及政银企合作、分析报告等两项扣分指标进行综合考核。为充分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增强对经济社会的贡献率和存放间歇性财政资金公平公正性,加大考核权重,制定了贷款额及存贷比加分不设上限。《办法》规定,按照“季通报、年考核”的要求,每季度按基础百分制于次月进行考核通报,年终进行考核,根据被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考核分值占存放间歇性财政资金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考核总分值的百分比作为次年存放间歇性财政资金存款数额的依据。
      该县充分利用间歇性财政资金资源,实行“以存引贷”方式,加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力度,助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如期实现,形成政银企互惠双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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