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在60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建设工作中,采取蹲点指导、部门联建、定期督查、按周报告、资金专管等办法,有力地推进了全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进程。 一是领导驻点指导制。落实了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责任制,要求每月到点协调指导工作一次;每个乡镇党委都落实了分管领导驻点工作,吃住在工地,具体协调和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建设局对每个工程建设点派驻了1名工程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 二是部门联建制。按照部门联村和县直机关支部联建村支部工作责任制,及时为60个建设村落实了60个帮建单位,将村级活动场所建设任务列入部门联村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与农村支部联建活动目标,作为县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具体任务,纳入年度考核。具体工作中,各联建单位有钱出钱,有物帮物,筹集资金38万元,水泥60余吨,配送室内办公用具240多件。 三是资金管理专户制。为加强对全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订出台了《旬阳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全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修缮资金以乡镇管理为主,各乡镇都安排财政所专门人员对建设资金实行了专人、专户、专账与单独列报的管理,确保了资金正常拨付和专款专用。同时,按照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对资金使用情况实现全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努力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成“廉政工程”和 “民心工程”。 四是工程进展情况周报制。乡镇党委每周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一次工程建设情况,以便准确掌握全县工程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分析后,每半个月向市委组织部报告一次建设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五是工作落实月督查制。县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三个督查组,以责任书的形式夯实了督查工作任务,每月对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进行检查督促,在每月10号,对所挂钩建设点的工程进度、质量及资金到位、使用等情况向县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领导小组进行汇报。 目前,全县已投入资金217万元,其中:市以上31万元,县级62万元,乡镇及村自筹124万元。目前已启动建设60个,其中,全面竣工23个,完成主体建设15个,正在建设2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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