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市统计局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在全市开展宪法日暨12.4法制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安市法治办发[2016]20号)和陕西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陕统办字[2016]28号)要求,市统计局集中开展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12月8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12月31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标准时点为重点的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发文安排“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12月31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标准时点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明确宣传活动的主题、内容及要求。二是集中组织宣传。12月4日下午,在市统计局总统计师陶勇俊的带队下,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全市“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并在安康市金州广场集中开展了普法宣传,现场向广大市民发放《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农业普查条例》和致农业普查对象的一封信及“两率两度”调查知识等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三是制作展板宣传。市统计局结合《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和《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农业普查条例》,分别制作了五块展牌,集中在金州广场开展宣传。四是印发资料开展宣传。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安康市统计局编印了5000万余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农业普查宣传手册和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宣传册,集中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12月31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标准时点宣传月活动期间一并发放给过往群众和前来咨询的人群手中,并现场开展统计法律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咨询。
通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向市民讲解《统计法》《农业普查条例》及“两率两度”调查知识,解答群众提问,使广大市民对《统计法》、统计工作、农业普查及“两率两度”调查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而为提高全民的统计法治意识,净化统计法治环境,提升“两率两度”起到了积极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全市广大统计人员在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加快建设法治安康、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工作中的责任意识、进取意识和担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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