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讯(通讯员郭邦胜 记者杜朋举)
今年以来,安康市紧紧抓住学习贯彻省委“三项机制”契机,持续在深化学习宣传、完善配套制度、推动实践运用上下功夫,不断修改完善实施办法、提升制度质量,全力推动“三项机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为安康实现“追赶超越、绿色崛起”提供了保障。
岚皋县佐龙镇干部邱新佩包联金珠沟村,鼓励村民发展茶叶及示范带动发展芍药、白芷等中药材产业,带领村民脱贫致富,连续三年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中获优秀等次,2016年被授予县“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岚皋县委依据鼓励激励办法,提拔其为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无疑,曾任大学生村官的邱新佩被提拔重用,是该市充分运用鼓励激励机制的一个缩影。该市重点突出考核奖励和选拔任用,兼顾精神鼓励,旗帜鲜明地予以褒扬、嘉奖和重用谋事干事者。切实让广大党员干部在政治上感觉有“奔头”。今年以来,该市鼓励激励提拔干部236名,其中市管干部10名。
与此同时,安康市还坚持在经济上给“甜头”。对获得“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单项考核奖”“中心工作考核奖”的单位,按奖项予以奖励;对获得“重大改革创新奖”的单位,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予以奖励;对获得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年度“十强县”“五强区”“争先进位”的县(区)和全省“扶贫绩效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区),给予省上奖励的等额奖励;对获得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镇(办)”的镇(办),各奖励10万元……奖金明确到单位和个人,让干部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除此之外,安康还坚持在精神上添“劲头”。持续开展的万名干部“亮牌对标争先锋”和“亮身份、晒政绩”活动,对作出突出贡献者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或推选为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公务员、先进工作者等,形成表彰一个点、激励一大片的鲜明导向,让勤政务实、业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能“上”位,使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增强底气和信心。
在疏通“下”的渠道方面,安康制定实施办法将干部“下”的范围延伸到市直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领导成员,同时具体细化了9种调整类型、27种情形,明确了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职和双重管理部门的领导干部调整程序等问题,形成干部能上能下的良性机制。今年以来,该市拟提拔人选中,有4名科级干部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被取消提拔资格,有1名县人大副职和2名县政府副职因存在违纪情况不再提名,有1名县政协副职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申请不再提名,市委均予以批准。
平利县离岗干部施庆华,尽管犯了错,挨了处分,但他依然心存感激。他离岗回乡担任儒林堡村党支部书记,共计违规领取兼职薪酬21120元,违反了党内廉洁纪律。施庆华主动将涉案违纪资金上交镇纪委后,又经本人提出申请,县纪委对其违规领取薪酬违纪行为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干部干事创业活力不足问题,安康市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消除干部顾虑,让创新担当者放开手脚、轻装上阵,甩开膀子干事业,为干事创业者撑腰壮胆,让改革创新者没顾虑有舞台。同时健全完善纠错和澄清保护措施,对工作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有针对性引导纠正;对出现的错误和问题,及时纠偏。对处理问题的过程和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原文载于陕西日报2016年12月14日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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