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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农业财政资金管理,大胆改革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支农资金的专款专用,实现了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该县对财政支农资金,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一是事前管理。严把项目申报关,要求项目申报与全县农业结构调整、工作重点和发展县域特色主导产业相结合,把能够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项目纳入到支农项目库中。二是事中管理。确定予以财政扶持的项目,实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广泛监督后,财政局做出同意项目实施批复,并参与项目招标,对实施单位签定《财政支农项目合同书》。按照合同,先将财政专项资金的40%部分拨付到项目单位作为施工前铺垫资金,开工后再将40%按实施进度分别拨付,最后预留20%作为项目保证金。三是事后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完成全部工程项目建设后,提出验收申请。由财政对工程已拨80%部分的资金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有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有无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核实后,会同有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核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拨付预留的20%项目保证金,并出具验收报告。同时,从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对该项目予以全面评价考核。
通过加强资金运行监督、项目实施跟踪问效和做好项目资金前期把关、中期检查和后续管理,进一步提高了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为全面建设新农村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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