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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公开目录: 市政府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17-000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01月03日
    文号 安政发〔2017〕2号 公开日期: 2017-01-06 11:35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生产性服务业是为促进现代农业、特色工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商务活动提供市场化专业服务的服务性产业,具有专业性强、创新活跃、产业融合度高、带动作用显著等特点。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58号)精神,加快推动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主动适应和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抢抓“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机遇,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培育市场主体为基础,以创新发展为动力,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创新驱动、引进吸收,统筹规划、集聚发展,培育壮大生产性服务业,促进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在更高水平上深度融合,带动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作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力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到2020年,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达到40%,初步建立起结构优化、专业性强、创新活跃、融合度高的生产性服务业新格局。

      二、发展导向

      围绕生产性服务业融合、集聚、创新发展,以产业转型升级为导向,引导企业进一步打破“大而全”、“小而全”的格局,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中高端延伸。
      (一)推进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鼓励将数字技术和智能制造技术广泛应用于产品设计和制造过程。鼓励制造业企业开展全流程解决方案和产品全生命周期服务,逐步实现由单纯生产型向价值链中高端的制造服务型转变。推进面向产业集群和中小微企业的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基础工艺、基础材料、研发和系统集成,以及生产、检测、计量等服务。
      (二)推进服务业与现代农业融合发展。支持农业生产的信息技术服务创新和应用,发展农作物良种繁育、农业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动态监控、环境监控等信息技术服务,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大力开展技能培训,推广农业实用新技术,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开展农机作业、病虫害防治、农资供应、土地托管等统一服务,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推动农业与科技、旅游、文化等服务业的融合,大力发展乡村旅游、观光农业、休闲农庄、休闲渔业等,拓展农业功能,延伸产业链条。
      (三)推进服务业各行业融合发展。以金融、科技、信息服务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促进服务业内部行业深度融合。促进金融与物流、商贸与物流、生态与民生等行业间的融合,挖掘科技创新、文化创意、商业消费、节能环保等领域金融服务需求,推动传统服务业与科技、教育、民生等产业的融合。
      (四)推进服务业集聚发展。立足区域比较优势和特色产业优势,在全市打造一批布局合理、定位准确、发展集约、辐射力强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中心城区、高新区、飞地园区重点打造金融服务、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示范集聚区。其他工业集中区要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整合资源,分工协作,提高产业集中度,延伸区域产业链和价值链,建设布局合理、错位发展、协作密切的区域产业体系。
      (五)推进商业模式创新。开展试点示范,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由提供产品向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转变,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推动工业技术和新商业模式渗透融合,支持企业开展柔性制造、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等商业模式创新,鼓励发展新型电子商务模式。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团队培养,建立创新发展服务业平台。

      三、主要任务

      根据我市实际,分类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各领域发展。着力抓好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研发设计等特色服务业,积极培育信息技术、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和标准化建设、检验检测认证等新兴服务业。
      (一)做大做强金融服务业。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民生金融、互联网金融和绿色金融,不断完善金融组织、金融市场、金融监管和金融信用四大体系,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增强金融支撑保障能力。一是健全金融服务体系。鼓励省内外法人金融机构在我市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或股份制银行,实现“本土银行”零突破。二是加快建设高新金融服务聚集区。引导省内外法人金融机构,中省驻安的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以及安康发展投资集团等政府投融资平台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公司等地方性融资机构向高新区聚集,形成安康高新金融服务聚集区。三是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围绕我市现代农业、生态旅游、富硒产品、新型城镇化建设等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继续深化“三县一带”金融创新示范试点建设工程,加快建设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和政策性金融实验示范区,推动金融改革创新深入开展。四是加快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推动更多的中小微企业在“新三板”和陕西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推动我市主导产业中的龙头骨干企业到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上市融资。到2020年,各县区均有上市公司,实现多层次资本市场县区全覆盖,全市金融业增加值突破70亿元,年度社会融资规模达到200亿元。(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人行安康中心支行、安康银监分局)
      (二)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机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追赶超越,加快引进培育龙头物流企业,重点发展商贸物流和农产品物流,努力将安康建设成为省内一级物流节点城市和秦巴区域物流中心。一是做好高起点物流规划布局。结合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互联互通,将我市打造成为秦巴区域的物资转运中心、集散中心和分拨中心,发挥在整个秦巴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二是不断创新物流发展方式。以服务产业园区发展为突破口,鼓励产业集中区内规划建设相配套的物流服务“区中园”和公共外仓,推进第三方物流与制造业联动发展。三是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支持发展家电百货、日用消费品、农资、粮食油料等配送体系,降低商贸物流成本,服务民生。四是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支持本土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农产品物流体系和农村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五是整合物流信息平台。推进快递物流园区和大数据中心建设,完善物流网络布局,实施“互联网+”战略,打造全国富硒电商第一市。六是积极培育物流龙头企业。加快安康天贸物流城二期、江南物流园区、今东现代物流园、恒口铁路货场改造、九州物流中心等一批重大物流项目建设,培育2-3家具有较强综合服务能力的龙头物流企业,夯实省一级物流节点城市建设基础。全市物流业保持与生产总值同步增长,到2020年,物流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1-2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
      (三)培育发展研发设计服务业。把创新驱动战略作为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培育全方位创新主体,着重在园区发展、制度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创业孵化、激发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上取得新突破。一是实施“企业创新工程”。引导企业通过管理创新和业务流程再造,将发展重点集中于技术研发、市场拓展和品牌运作等方面,改变企业“服务内置化”的状况,实现融合发展、互利共赢。重点扶持10户科技创新示范企业、30户科技型“小巨人企业”、100户科技型小微企业。二是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功能完善、服务协同、资源共享、供需对接便捷的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支持富硒食品开发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级安康高新区科技创业孵化中心、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安康高新区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陕西省安康富硒高技术产业基地等项目的建设;支持华银科技、南水汽配、北医大、中科纳米等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并创建国家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三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围绕六大支柱产业,鼓励企业吸纳和应用科技创新成果,每年择优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潜力大的科技成果在企业实现产业化。到2020年,建设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个、国家级和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5个、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取得突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高新区管委会、富硒研发中心)
      (四)加快推进电子商务。积极推进电子商务产业链建设,重点加强与富硒食品、山林经济、涉水产业的深度融合,加快与物流快递服务的协同发展。一是加快建设电子商务综合平台。组建县区富硒产品实体营销中心和电子商务中心。拓展电子商务在三次产业中的应用,建设一批线上交易、线下服务相结合的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强与京东、淘宝等电商合作,打造富硒产品、旅游产品、手工艺品等特色产品,扩大市场影响力。积极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中国西北(安康)国际天贸城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加快企业电商平台项目、“安康富硒产品网上行”项目、“中国特产·安康特色馆”等项目建设。二是努力提升电子商务创新能力。加快电子商务产业技术创新,加强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关键技术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加快电子商务应用模式创新,鼓励企业开展网上直销、网络团购、新媒体营销等电子商务营销模式,支持开展数据托管、数据分析、网上培训等新业务。依托安康高新区和重点县域工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三是不断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加强电子商务信用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和快递服务评价体系建设。加快建设覆盖全市的开放式电子商务快递配送信息平台和社会化仓储设施网络。利用现有供销机构、商务服务中心、连锁经营网络、邮政便民服务设施等,加强共同配送网络末端建设。通过发展电子商务充分释放全市的消费潜力和发展活力。到2020年,创建5个区域性大宗商品电商平台、5个电商产业园、1个国家级5个省级电商示范县,培育5家省级电商示范企业,电商交易额达到40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0%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质监局、富硒研发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积极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体系。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加强生产性服务业人才的培养、引进。一是深化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为各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失业援助、技能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项目。二是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水平。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加快建立生产性服务业人才培训、应用、开发和评价体系。重点培养和引进富硒产业、健康养老、生态旅游、科技创新、生物医药等人才,并引导企业通过专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提升人力资源管理开发和使用水平,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供求对接,提升劳动者素质和人力资源配置效率。三是创新人力资源服务模式。强化生产性服务业所需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开发。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筛选一批研发能力强、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的企业组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帮助企业加强技术升级和新品研发;组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协会与相关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改造、技术服务活动,帮助企业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人力资源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加强基层科技服务领域建设,提高科技工作者服务技能,为完成全市脱贫攻坚任务服务。四是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引导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公平竞争、诚信服务、自我约束。逐步推行诚信档案面向社会公开制度,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六)努力提升信息技术服务。围绕产品研发设计、生产过程控制、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的应用,加快发展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一是鼓励发展新型信息技术服务。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制造业的智能化、网络化、专业化和服务化,促进定制生产等模式创新发展。推进云计算与物联网、移动互联网融合发展,催生基于云计算的在线研发设计、智能制造等新业态。支持制造业企业所属信息服务机构面向行业和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推动信息技术服务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二是推进“智慧安康”建设。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集约化建设电子政务,建成“市县统一、多级应用”的政务云计算中心,加快基础数据库建设和资源整合共享,大力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城管、公共安全、工商业活动、人口信息服务等应用系统开发,逐步将分散在各行业、各部门的信息资源纳入统一的云数据平台,实现信息资源的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和业务协调。加快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和智慧园区试点。三是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建设,实施光纤入户、宽带提速工程,统筹提高城乡宽带网络接入能力,加快推进“三网融合”。(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发展研究中心)
      (七)积极推进品牌和标准化建设。重点培育富硒食品、生物医药、生态旅游和装备制造等领域的服务业品牌,鼓励企业争创政府质量奖和驰(著)名商标等各级各类质量品牌荣誉,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快培育一批引领发展、国内领先的生产性服务业知名企业和知名品牌,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服务业企业。大力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围绕富硒产业、物流、信息、电子商务、检验检测、人力资源服务等行业,加快标准化建设,引导企业主导或参与行业、国家标准制订和修订,通过标准化促进行业竞争力提升。(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食药监局、高新区、富硒研发中心)
      (八)健立完善检验检测认证体系。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健全产业检验检测服务体系,重点建设富硒产品、新型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产业的产品检验检测。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制定,开展检验检测认证结果和技术能力互认。富硒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尽快取得“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认证,为安康富硒产品走向全国、走向世界提供技术支撑;建成陕西省钒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强化检测机构与院企科研合作,打造中国钒产品新材料基地。(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食药监局、高新区、富硒研发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推进改革创新。贯彻执行国家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准入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发展生产性服务。减少前置审批和资质认定项目,不得以层级、地区不同等为由对生产性服务业行业准入设置障碍。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行“先照后证”“五证合一”制度。简化审批验收环节和程序,积极推行网上咨询、预审和审批,全面推行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时效。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园区参与生产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进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有效对接资本市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完善土地政策。将生产性服务业设施用地纳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科学合理、适度有序地安排生产性服务业用地。鼓励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工业厂地兴办自营性生产性服务业,经依法批准,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容积率用于自营生产性服务业的工业企业,可按新用途办理相关手续。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工业园区内建设的物流、研发、信息服务和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参照执行工业用地政策。加大对列入国家和省级鼓励类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用地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
      (三)加大财税支持。加快落实生产性服务业用电、用水与工业同价政策。全面落实营改增试点政策,并按照中、省部署要求,适时将营改增扩大到服务业全领域。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节能环保等科技型、创新型生产性服务企业和按照国家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市级财政要调整优化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结构,重点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运用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市场诚信体系、标准体系以及公共服务平台等服务业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积极研究自主创新产品首次应用政策,加大成果转化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
      (四)加强金融支持。鼓励开发适合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积极发展产业链、商业圈、企业群等融资方式。扩大抵质押品范围,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仓单、信用保险保单、股权、预期收益、应收账款质押和商业保理等多种融资业务。探索设立科技金融服务机构,重点支持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在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设立分支机构,扩大融资担保品种,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形成“担保+产业”的协同发展机制,加强对中小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提供担保服务,探索建立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安康中心支行、安康银监分局等)
      (五)强化人才支撑。支持我市各类大专院校增设生产性服务业相关专业,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与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合作建立人才培训基地,推进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建设。探索建立专业孵化器,为拥有技术、创意的人才提供创业投资服务。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从海内外引进生产性服务业高端人才。对引进的高端服务业人才,落实其项目资助、创业创新、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服务业重点产业协调推进制度,建立部门联动推进机制。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工作推进措施,优化发展环境,大力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抓紧研究制定各项配套政策。市统计部门要加强和改进服务业统计工作,加快建立生产性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完善生产性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市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协调指导,做好督促检查等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3日


      文件PDF原件:安政发〔2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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